南宁公租房申请门槛降低符合三条就可申请
会员群热问解答
记者_谢福平
在市民的印象中,以往申请公租房,除了条件苛刻外,还要准备一堆材料,等上一段时间,简直不要太麻烦。1月19日,南宁市法制办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新的《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从今年2月起,南宁公租房准入门槛将会进一步降低,住房保障范围也将扩大,惠及更多低收入市民。
放宽申请条件
新的办法取消了收入条件的规定,放宽了户籍、居住和住房困难的条件要求。如删除了原来“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者等于本市上一年度城填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百分之五十的家庭”的规定,不再具体规定低收入标准;将住房困难标准由原来的“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扩大到“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南宁市住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只要你名下没有房子、能开具工作单位证明、同时有公安部门开出的居住证,就可以申请公租房。据了解,目前青秀区、兴宁区、邕宁区、江南区、西乡塘区都分布有公租房。今年预计有约1.5万套公租房会租给符合条件的人。今年上半年,南宁还会推出申请公租房的APP,递交申请材料等都可以在手机上完成。
审核速度加快
属于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将申请人经济状况申报材料交城区民政部门认定,城区民政部门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认定结果送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城市非低收入家庭的审核时长从原来的40个工作日缩短为30个工作日。
用人单位可为职工统一申请
新的《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还有一个显著的变化是,新增了“用人单位可以为职工统一申请公租房”这一条款。用人单位可以为本单位住房困难的职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集中申请实物配租,同时在法律责任部分,增加了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条款。
已购公有住房交易步骤简化
本次新闻通气会上,南宁市法制办还公布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决定》。其中,对于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流程的调整最大。
根据过去的规定,已购公有住房要想上市出售,要经过五个步骤:
1、申请人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拟上市房屋土地登记,取得划拨土地证书;
2、申请人向房改部门提出上市交易申请,由房改部门出具是否违规核实意见;
3、申请人向国土部门申请补缴土地出让金,经审核后由申请人缴纳相应土地价款;
4、交易双方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5、交易双方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这次修改后,桂林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流程,将缩减为三个步骤。
1、出具面积核定和违规情况核实意见;
2、补缴土地出让金;
3、不动产转移登记。
新闻推荐
围绕中心聚焦热点谋良策 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分组讨论常委会工作报告等
本报南宁讯(记者梁萍通讯员潘玲玲)1月24日下午,参加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的委员分组讨论自治区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学习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在政协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南宁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南宁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