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力推公用电动汽车充电桩 公共场所可申请免费安装
本报南宁讯(记者/谭卓雯通讯员/陆冬琦)12月25日,记者从南宁供电局获悉,该局已开通申请安装公用充电桩业务绿色通道,对南宁市的商场、学校、公园、大型小区等公共场所提供免费安装公用充电桩服务,充分满足电动汽车随时随地充电的需求。
近年来,广西电网公司积极落实南方电网公司部署,全力推动向综合能源服务转型,积极配合政府不断加大电动汽车推广力度,配合自治区发改委出台《广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和《广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加快落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南宁供电局已在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李宁体育休闲公园等33个单位、院校、公园停车场建成投产了175个交、直流充电桩。
据了解,申请公用充电桩业务报装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本单位或就近变压器有空余配电容量,二是停车位后有可安装充电桩的空余位置。提交申请后,南宁供电局将会对申报单位条件进行审核,并安排专业设计公司开展现场勘察,将符合安装条件的单位纳入充电桩建设项目储备库,分批逐步开展建设工作。
电动汽车在公用充电桩的充电费用如何收取?据南宁供电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国家有关规定,电动汽车充电价格由“电费+服务费”组成,电费的收取按充电设施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如安装在居民小区的充电桩电费执行居民合表户电价,即0.5491元/度;安装在商场、企事业单位停车场的充电桩则按一般工商业电价0.8175元/度执行。充电服务费由于目前南宁市物价部门尚未出台相关收费标准,暂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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