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一公司拒赔员工救命钱先予执行助他尽快获赔 若走一般程序索赔则需一至两年;23.2万元工伤赔偿款,在法院执行后即可赔付

南国今报 2017-12-02 17:05 大字

今报南宁讯(记者刘冬莲通讯员黄慧婷)河北省唐山市的黄淑芬交通肇事不及时赔付救命钱,因其“教科书式耍赖”,成为舆论焦点。近日,遭遇工伤急需救命钱但公司又拒不赔偿的李先生,获南宁市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启动“先予执行”程序,裁决公司赔付他23.2万元。11月29日,裁决书送达法院待执行。如果走一般程序,李先生索赔需要一至两年。

2014年5月12日,在某运输公司做船员的李先生工作时突然倒地,被送往医院抢救。后来,李先生住院治疗8个多月,医疗费高达53万多元,他自行垫付26万多元。其间,李先生经过两次手术,严重时只能通过肚子造瘘管注入食物维持生命。出院后,李先生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后续康复治疗时间长、费用高、风险也大。

后来,李先生受伤的情形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一级。但是李先生所任职的公司此前没有为他缴纳工伤保险,他无法向社保部门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公司又一直拒绝给予帮助和赔偿。今年8月8日,李先生向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这是一件关系劳动者“救命钱”的工伤待遇争议案件。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了解情况后,立即开启绿色通道优先予以审核立案及排期开庭。仲裁委经调查取证,考虑到用人单位不同意赔偿,如果按一般程序处理,李先生索赔需一至两年时间。另一方面,如果不能尽快拿到赔偿款,目前只能靠低保支撑生活的李先生无钱继续治疗,存在生命危险。

对此,仲裁庭决定启用裁决“先予执行”程序,依法裁决该公司向李先生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合计23.2万元。11月29日,裁决书被移送法院先予执行。法院执行后,李先生将立即拿到23.2万元的赔偿款。据了解,李先生的案件,是今年以来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二次启用先予执行程序为劳动者维权。

[知多一点]

裁决先予执行,是指仲裁庭依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生活的追索工伤医疗费等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的一种特殊程序。

新闻推荐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下月23日召开

今报南宁讯(记者郭燕群)12月1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定于明年1月23日在南宁召开。会议建议这次人大会议的主要议程有: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

南宁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南宁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