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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互不相让惹的祸

南宁晚报 2017-11-28 06:24 大字

会车引发“全武行” 两败俱伤双双入院

本报讯(记者 陆增安 通讯员 罗颖)常言道,“会车礼让,交通通畅”。但在良庆区百灵路某宿舍区,两司机却互不相让,还因避让问题发生争执,最后演变为“全武行”。最终两败俱伤,双双入院治疗,其中一人被打断3根肋骨,脾脏破裂。日前,该案在良庆区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4月11日21时许,家住百灵路一水泥厂宿舍区的潘某驾驶小轿车回家,在宿舍区内与同样驾驶小轿车的韦某会车时,因避让问题产生交通纠纷。两人发生争吵,进而升级到肢体冲突。潘某随手拿起废弃路边的烂凳脚,连击韦某的腹部,致其3根肋骨骨折、脾脏破裂腹腔内出血。

庭审中,潘某称,会车时由于道路狭窄,他便把车停下,挥手示意对方先过。没想到韦某下车走上前来,伸手掐住他的脖子,动手打他。他于是下车与韦某理论。

潘某说,当时从对方身上闻到酒味,他便说:“兄弟,你喝酒了。”未承想对方再次将他打倒。他很恼火,随手拿起废弃路边的一根烂凳脚进行回击。他说,当时两人互殴了几分钟,双方均有伤势。

最后韦某被打倒,并躺倒在路边,潘某随即拿出手机报了警。民警抵达后,提醒双方先到医院诊治,再到公安机关做笔录。几天后,当民警再次将潘某带回,他才知道韦某被他打断了3根肋骨,且脾脏破裂。后经法医鉴定,韦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对于事发原因,韦某是这样描述的:由于当时会车路段较窄,他的视力又不太好,于是将车辆靠边停放,计划让对方先过。但等了半分钟仍不见对方动静,他便下车去拍打对方车窗,询问情况,结果两人一言不合,很快便互殴起来。

据了解,事后潘某家属与韦某一方进行调解,双方同意由潘某赔偿经济损失13万元。

日前,良庆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公诉人认为,综合全案事实和各方过错考虑,建议对潘某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对此,潘某辩护人表示,事后潘某第一时间拨打110和122报警,有自首情节,且韦某对本案发生有重大过错,此外双方已经达成谅解协议,潘某家属积极赔偿了韦某的经济损失。同时,潘某当庭自愿认罪,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其辩护人建议法庭对潘某从轻处罚。当天法庭审理结束,该案将待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宣判。

记者手记

俗话说得好: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在这起纠纷中,如果双方在会车时都能够为自己为他人想想,遇到情况时都能够心平气和让一下,冲突或许就不会发生。再者,在法制越来越健全的今天,即使遇到一时难解的交通纠纷,也大可通过法律解决,而不应以拳头解决,将纠纷诉诸暴力。这种因“路怒”一时泄愤的后果,往往是害人害己。人在旅途,狭路相逢,让我们少一点心浮气躁,多一点平和宽容;少一点暴力意识,多一点法律意识。就本案而言,教训是深刻的。开车不赌气,赌气不开车,但愿广大车主都能够从此案中吸取教训。

两男子菜市抢生意

一人轻伤一人被拘

本报讯(记者 陆增安 通讯员 容何英)俗语有言,“和气生财”,仅因发生口角引发纠纷甚至演变为大打出手实属不该。半年前的某天傍晚,在江南区五一西路某市场门口,就上演了一出两市场工作人员为了抢生意,从口角争执演变为大打出手的纠纷。近日,该案在江南区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5月16日17时许,江南区某农贸市场业务员刘某和同事骑电动车到五一西路某市场跑业务。两人在菜市门口举广告牌推销,该市场工作人员阮某看到后,上前制止。未料双方言语过激,起了争执,由相互推搡演变为大打出手。接到报警后,民警到现场维持秩序,将双方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因阮某受伤需要治疗,救护车先将阮某送往医院。

经医院诊断,阮某伤情为脑挫裂伤、颅底骨折、右眶骨骨折、右眼钝挫伤、右侧视神经损伤等,经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刘某因殴打他人被江南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500元。

事后,阮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9万多元。

目前,该案已在江南区法院开庭审理。在庭审中,法官本着以和为贵的精神,极力促进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固执己见,调解不成。阮某坚持要经过鉴定程序再由法院判决,并要求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

记者手记

生活中遇到问题时要换位思考,保持冷静和克制,要注意运用正确方法来解决问题,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莫因一时冲动既伤身又伤财,还给双方家庭带来不必要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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