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小道会车不相让 持械群殴被起诉

南国今报 2017-11-27 17:03 大字

今报南宁讯(记者蒋文跃)本是一件很小的事,却引发了一场群殴:一辆电动车与一辆小轿车在乡间小道上会车,双方互不相让进而发生打斗,各自召集10多人持械互殴,致多人受伤。11月24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聚众斗殴案件。

2016年6月27日零时许,在南宁市三塘镇某村进村路口,村民陆某春和同伴驾驶电动车回家时,与驾驶小汽车的李某明迎面会车。水泥村道宽约3米,需要一方避让,但双方互不相让并发生口角。陆某春下车与李某明扭打,两人均有伤。李某明将此事告知其叔叔李某凡(另案起诉),李某凡便找来一伙人,带着铲子、铁棍等器械,驾驶面包车前往陆某春所在村民小组的村口方向,伺机报复。

当天凌晨1时许,李某凡与陆某春相遇,此时陆某春的多名亲友也带着扁担、锄头等械具从村内赶了过来。双方混战一起。陆某春当场被砍伤,晕倒在地。李某凡也被打倒在地。群殴还致使陆某春一方3名人员受轻微伤。

经鉴定,陆某春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李某凡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今年7月,陆某春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兴宁区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对其提起公诉。

庭审中,陆某春称,当时李某明驾车从对向驶来,他和同伴在路边避让,但李某明故意开车撞电动车,撞坏了电动车的后视镜,他下车找对方理论,李某明却持刀想砍他,他把刀夺下,两人就扭打在一起。

李某明的陈述则截然相反。公诉人宣读其证言称,双方会车时,陆某春方故意不让路,让李某明没法通过。坐在电动车后座的陆某春还下车用鞋子打到他左眼,扬言要教训他。之后,双方才发生了群殴。

案件未当庭宣判。

新闻推荐

给你一个话筒 你敢说出心中的梦想吗 “我的中国梦”南宁市中小学生思想型演说家大赛报名火爆进行中

本报讯“我想成为一名宇航员!”“我长大了想做一名老师!”……每个人童年时都会立下各种各样的志愿,这些梦想就像一颗颗种子埋藏在心里,等待着未来的某一天发芽开花。你愿意把你的梦想与大家分享吗?“...

南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南宁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