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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小区“天降鳄鱼” 原来是有业主在家饲养不慎掉落,市森林公安将做进一步调查

南宁晚报 2017-09-06 06:37 大字

鳄鱼掉落在一楼(视频截图)

本报讯(记者 凌剑伊)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但昨日上午,南宁市翡翠园小区1栋楼的住户却遭遇了“天降鳄鱼”的奇葩事。这是怎么回事呢?当天下午,记者前去采访了解。

昨日9时许,翡翠园小区的微信群里被一则“天降鳄鱼”的消息炸开了“锅”:“奇葩了,有人在家非法饲养鳄鱼,看管不严掉到一楼了,大家傍晚散步要小心了。”“养猫养狗还可以理解,竟然还养鳄鱼!”“鳄鱼是危险动物,而且还会爬行,小区里小孩子那么多,万一被鳄鱼咬伤了,谁负责?”

在业主上传的视频中,记者看到,鳄鱼掉落的地点是翡翠园蒙台梭利儿童之家内,当天孩子们正在教室里嬉笑玩闹。记者在视频中看到掉落的鳄鱼属于中等体形,当工作人员试图用网兜将其制服时,鳄鱼也不停地在跟工作人员“较量”。折腾了好半天,工作人员才将鳄鱼捉住。据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在鳄鱼掉落下来之后,已经有业主迅速地将鳄鱼带回家中,他们随后还上门劝该业主尽快处理。

那么,鳄鱼是否可以家养?据介绍,野生鳄鱼属保护动物,严禁私自贩运、购买、饲养。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个人不能贩运、购买和饲养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其中就包括野生鳄鱼。人工养殖、买卖鳄鱼,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国家林业局2003年发布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养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列举了54种可以进行商业性驯养的野生动物。“如果要养殖鳄鱼,必须到林业部门办理特种经济动物养殖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南宁市森林公安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没有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私自饲养鳄鱼是违法行为,而且鳄鱼具有很强的攻击性,会威胁到饲养者或者其家人的生命安全,如果看管不当,造成逃脱,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他们将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到事发小区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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