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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优惠后仅比最高备案价少19.3元 南宁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价格执法检查,重点监管价格欺诈行为

南宁晚报 2017-04-15 10:07 大字

不少市民在买房时,都遇到过“电商服务费”“团购费”等优惠名目,只要交几千元或一两万元,就可以享受好几万元的购房折扣,成为市民下决心购买的一个考虑因素。实际上,有时打折并不一定真的是优惠。昨日,南宁市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价格执法检查时发现,一楼盘承诺预约1万元抵3万元,实际上购房者只得到了比总房价少19.3元的优惠。价格主管部门表示,将重点监管这一涉嫌价格欺诈行为。

交1万元优惠3万元?实际上只少了19.3元

日前,有市民在江南区五一路某楼盘参与了该楼盘团购活动,即先交1万元电商服务费可以享受3万元团购优惠,还可以分别享受开盘优惠9.9折、付款优惠9.9折和抽签优惠9.9折。市民交了1万元预约金后,得到一张写有“电商服务费”的收据。

根据商品房定购协议书,该巿民定购的房屋建筑面积为119.42平方米,价格为8305.27元/平方米,原总价991815元,经过一系列优惠后,实际成交价格为7814.84元/平方米,实际成交总价为933248元。市民拿到定购协议书后,认为销售方虚报价格欺骗消费者,向南宁市价格主管部门投诉该楼盘售房过程涉嫌价格违法。

昨日上午,南宁市价格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来到了该楼盘的售楼中心开展检查。售楼中心里,执法人员在商品房销售公示平台上查看了房源信息,明确消费者投诉的房屋申报价格为7815元/平方米。

“房屋销售价格不得超过申报价格,就是说这套房屋最高售价为7815元/平方米。以7814.84元/平方米的价格买入,每平方米只享受到了0.16元的优惠,整套房子算下来只享受到19.3元的优惠,而非3万元的优惠。”执法人员说。

在原价基础上打价?未销售房屋不存在原价

“没有原价的说法,商品房都是一房一价,未销售的商品房没有原价的说法。”执法人员指出,原价格是指已经有过销售记录的价格,开发商存在虚构原价行为。以高于申报价格的单价来给购房者计算优惠是不对的,存在不明码标价,又抬高、虚构原价等涉嫌价格欺诈的行为。

当天,执法人员发现该楼盘还存在部分房源未按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标价、代收代办收费项目未标明收费依据及“由消费者自愿选择”字样、价目表未对全部房源进行公示等问题。

据介绍,根据《价格违反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怎么查楼盘申报价?登录商品房销售公示平台

据了解,存抵活动已经成为南宁大多数开发商的营销手段,众多楼盘在开盘前都会进行存抵活动吸引购房者,甚至是否交纳预约金已经成为大部分商品房开盘时,消费者能否进场抽号选房的必备条件。

南宁价格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南宁市楼盘普遍存在存抵活动的现状,价格主管部门将重点监管开发商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确保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执法人员提醒市民,购房时一定要认准申报价格,以避免开发商抬高或虚报销售价格。此外,市民如遇到类似的涉嫌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投诉。

那么,市民在买房时如何查询所购房屋的申报价格?此外,南宁市商品房销售公示平台已经在去年6月份上线使用,市民可在全市各楼盘销售现场看到商品房销售公示平台企业版,也可以到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http://www.nnfcj.gov.cn/)登录政府版公示平台,都可以查到房屋的申报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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