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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公安:在规范执法中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本报记者 劳艳燕 通讯员 农 媛

南宁日报 2017-04-07 06:12 大字
▲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同步使用执法记录仪,规范执法。▲加强培训演练,提高民警实战中的规范执法水平。民警巡逻前按照规定规范佩戴装备。交警严格依照规定规范执法。(本版图片均由南宁警方提供)

对执法环节进行标准化设计、流程化改造;对执法活动实行动态、全方位监督考评;加强培训促进民警法治思维养成……近年来,南宁市公安局以“智慧警务”为引领,聚焦公安机关接警处警、受案立案、执法过程、案件办理、窗口服务等主要执法环节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执法制度体系、执法办案体系。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和永恒主题,必须长期坚持,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南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唐斌要求全市公安机关不断深化公安改革创新,全面推动首府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效能明显增强、执法突出问题明显减少、警民关系持续向好,全市群众安全感达到89.58%,在全区排名比2015年提升1位,比2014年提升了3位。

做好顶层设计 统筹推进执法制度建设

公生明,廉生威。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宪法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2016年,南宁市公安局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南宁市公安局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实施方案》,明确了7大类28项工作任务,做好顶层设计。

“既依靠顶层设计‘指路\’,又要在执法细节上倾精力、下功夫。” 南宁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南宁市公安局先后编写了《南宁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资料汇编》《南宁市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手册》《安保公安执法手册》等近百万字的制度汇编,制定了《多发性行政案件裁量标准工作规定》等30多项执法制度,细化执法标准、规范操作流程,真正做到对不同警种、不同岗位、不同案件,民警能够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减少和杜绝执法随意性。

同时,南宁市公安局把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作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重点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工作。2016年4月,南宁市公安局设立的案管中心正式启用,89类经济犯罪案件呈请市局立案或不予立案时,均由案管中心统一审核,进一步规范了受立案工作流程,强化法制部门的监督管理。另外,将各级预审部门机构和警力整建制归入法制部门,形成刑事案件案审的“大法制”格局,实现刑事案件的审、办人员分离,预审职能向法制部门案审职能转变,并通过落实《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规范》,实现刑事案件由法制部门统一集中管理,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统一负责对口衔接检、法等部门,为提升全局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智慧警务”执法监督 智能发现执法问题隐患

受立案是公安机关办案的第一道关口,是事关公安工作全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南宁市公安局依托“智慧警务”建设,以完善执法监督为抓手,将监督贯穿于执法过程的始终,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有效避免了民警故意或过失所导致的不及时、不如实受立案等执法不公问题的发生。

2016年9月,南宁市某派出所民警黄某在办理一起伤害案件的过程中,因未及时移交案件证据材料,被南宁市公安局扣3分警示。“我们在‘南宁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上搭建了执法办案监控模块,并设置99个监测点,可智能抓取执法环节中的问题隐患。”南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梁翠言介绍,在执法办案监控模块启用之前,警方大多安排专职警力,采取人工抽查的方式进行办案监督,难免有所疏漏,而有了信息化手段,不但克服了人工抽查的弊端,而且效率更高。

据介绍,2015年7月,南宁市公安局针对有案不受、有案不立、受立案不及时及违法实施处罚、越权处罚等重点执法问题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共排查并设置了99个监测点,建设了执法办案监控模块,自动对警综平台的执法数据进行全面监控,智能抓取可疑执法问题案件,并预警推送至办案单位,由办案单位进行核查整改。对于抓取的执法问题隐患,民警在5日内发起核查并依法整改的,不予问责处理,超过5日未发起核查整改的,发起分县局层级的监督问责,超过7日未发起核查整改的,发起市局层级的监督问责。

2015年9月1日,执法办案监控模块刚刚试运行便大显威力。2015年9月2日上午,法制支队巡查人员通过执法办案监控模块发现,某县某派出所办理韩某盗窃案时,存在多次盗窃应立不立降格处理的可疑问题。巡查人员当即与该县局联系,当日下午,该县局经核查,发现监督数据反映的问题隐患属实,并马上立案侦查,对韩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2015年11月25日,该县人民检察院对韩某提起公诉。

2016年2月1日,该模块正式运行。截至2017年3月1日,抓取并核查整改了99.62%的执法问题隐患;各分、县局共问责扣分1705人次;市局共问责扣分71人次,通报批评144人次。“抓取执法问题隐患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防止‘小毛病\’引发‘大问题\’,避免‘旧习惯\’形成‘大过错\’。借助执法办案监控模块,通过不断的核查整改、通报问责,有效减少了执法不规范行为的发生。”梁翠言告诉记者,2016年1月,模块试运行期间,共抓取问题隐患4853个,而到了2017年2月,只有148个。

不及时、不如实受立案等现象得到明显遏制,2016年1月至12月,南宁市超时未受立案的问题占案件总数比例仅为0.45%,远远低于全区平均水平,如实、及时受立案质量排名全区第一。行政处罚合法、公正性也相应提高了,据悉,2016年,涉及南宁市公安局行政诉讼案件27起,全部得到法院的维持。

镜头前的执法 源头规范民警执法行为

“你们为什么扣车,你们凭什么扣我的车?”“因为你把车停在路边,我们就把它扣回岗亭了。”2016年,在一起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起诉交警四大队违法扣留车辆的案件中,原告向法庭提供的视频证据里,协警的回答口气较冲,而且其扣车之说也不符合执法规范。

而另一边,南宁交警提供的执法记录仪录像中,包括了事发前一天原告在人民友爱路口越线停车,因不服处罚,当场丢车离开的画面,以及事发当天,原告前往交警岗亭领取车辆时的录像。在事发当天的录像中,可以明显看出,原告在现场以诱导性、挑唆性语言,使得协警因受到挑衅后,不理智地说出了不太准确语言,将把当事人的电动自行车送到停车场保管说成扣车,而随后赶来的民警向当事人做出正式和规范的解释,并告知他取车的相关事项。

最终,法院采纳执法记录仪的录像作为证据,驳回了当事人的无理诉求。“交警基层民警全部配发执法记录仪,涵盖违法处理点、事故、车管、路面等各岗位,配发率达100%。”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大队长江山介绍,民警佩戴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这般“镜头前的执法”,既约束了民警非规范执法行为,也保护了民警的合法权益。早在2014年10月,在接到群众投诉基层民警执法不规范、语言不文明时,交警部门就通过执法记录仪还原现场,发现情况属实,并对当事民警进行过错追究。不仅如此,交警部门还以此案例进行执法点评,制作课件在全支队进行培训,有效改善了基层民警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现场执法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真实、全面地记录现场执法活动;进入办案区后,全程开启视频监控设备,落实对声像监控资料的保存管理;开展讯问时,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如实记录讯问过程。”南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林海介绍,近年来,南宁市不断对办案场所进行改造,并配发执法记录仪,整个执法流程形成了一个全覆盖、可追溯的闭环记录,使所有执法行为和案件事实均有记录、留痕,从源头上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保护当事人和民警的合法权益,

在青秀公安分局,15个执法办案场所全部完成了标准化改造。记者在青秀公安分局南环派出所办案区内看到,这里执法装备配备齐全,视频监控全面覆盖,没有监控死角,而且不存在安全隐患,无电路裸露、设备尖角等问题。青秀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教导员王恚表示:“所有办案场所的监控视频都与分局纪检监察室联网,纪检部门能够随时对执法办案场所的管理使用进行检查,也能实时监控民警执法,有效杜绝了办案区内执法不规范现象。”

“量体裁衣”开展培训 促进民警法治思维养成

没有受害人的扒窃案件,该如何处理?噪声扰民案件,该依据哪些条例法规进行立案处理?报案后发现小偷是同事,私了时索要补偿款,盗窃案受害人的行为应如何定性?类似存在执法分歧的疑案、难案,在兴宁公安分局编订的《案例点评及法律法规汇编》中都有答案。

“面对棘手案件,民警因不懂法不知道怎么办,就可能出现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群众将无法享受到应有的公平与正义。”兴宁公安分局法制一大队民警刘迪表示,要提高公安执法质量,需要完善执法环境,提升“硬实力”,也需要增强“软实力”,其中,公安民警的素质能力是基础、是关键,而民警法治思维的养成又尤为重要。

为此,兴宁公安分局把培养分局民警的“法律人思维”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必修课。从2013年至2015年,分局集合以往办理的典型案件,汇集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先后编辑出版了两部《案例点评及法律法规汇编》,作为学习教材和办案工具配备到每一位民警手中。汇编详尽列举了案件办理过程当中存在的各种分歧,每一种分歧都是实践当中的一种具体做法,通过对具体做法的分析和研判,得出最为妥当的处理意见,通过这种观点碰撞的方式提高民警的学习兴趣,培养民警抽象概括案件事实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规范案件办理的规则意识。

2014年6月至2017年1月,由兴宁公安分局民警结合辖区典型案件撰写的20篇案例点评被《人民公安报》刊登,同时还被中国长安网、中国警察网等几十家网络媒体转载;有3篇案例点评被公安部法制局的《公安执法指导》收录。

兴宁公安分局只是一个缩影。据介绍,南宁市公安局通过培训、考试以及案例点评等方式,深化对民警执法培训。健全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针对执法重点环节,灵活设置培训课程,使法制培训无缝对接实战,全面融入实战,每年均举办30期以上各类业务培训,促进民警熟练掌握岗位应知应会的知识技能;严格落实常态化抽考机制,凡是在自治区公安厅抽考活动中不及格的,属领导干部的,一律免去领导职务,基层干部选拔之前也必须先通过执法资格考试;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目前已有50多名民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同时,要求全局民警(除新招录民警)全部具备基本级执法资格,目前全局共有5700多名民警具有中级执法资格,有108名民警具有高级执法资格,为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另外,南宁市公安局建立了优劣案件评选制度,每年定期选编一批指导性案例,以基层执法实践中鲜活的案例为素材,通过典型个案的研究,以说理、解释等方法以案释法,明确案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规则,指导同类或类似案件的办理,为广大民警学习法律知识、借鉴办案经验提供了更为直观、便捷的学习和交流平台,有力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让群众当裁判 以警务评议改进公安工作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南宁市公安局纪检检察四室主任汤献诚说:“公安执法是跟群众互动的过程,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公安机关除了要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纠正的能力,也需要接受外部群众的社会监督。”

2016年3月,南宁市作为试点率先启动警务评议系统,把评判权交给群众,拓宽执法行为社会监督渠道。“前后不到5分钟,证就都办好了。”6月22日,市民苏先生来到南宁出入境办证服务大厅办证,民警的办事效率让他吃惊。当时,苏先生的手机收到了一条系统短信,询问他对出入境此次服务的意见。他当即回复“1”表示满意。

“不仅办好了港澳通行证,经过民警提醒,我同时还办好了个人游签注。”第一次办此类业务的苏先生说。办理通行证和办理个人游签注是两码事,一些申请人不了解其中区别,如果民警不加以提醒,申请人往往还要为签注再跑一趟。“申请人办证的时候,我们按照‘三必问\’的要求,多加一句提醒或询问,就能准确无误地引导群众办成事,让服务一步到位。”出入境支队一大队负责窗口服务的民警说。

“三必问”这样的流程优化正是警务评议系统带来的结果。目前全市共有12个出入境办证点,民警对回访短信的分析发现,各办证点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出入境部门组织业务骨干进行规范须知的核对修改,制定了“三必问”“三必核”等规范流程准则,按照窗口文明规范,强化窗口民警的学习培训,完善从受理到审批材料等环节的流转衔接。

这一改善充分体现了短信评警系统对改进公安工作的高效指导意义。南宁市公安局要求各责任单位对回复“不满意”的群众逐个电话回访,仔细询问原因,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交通管理、户籍、治安等窗口部门也以群众满意作为工作动力和整改方向,对群众的不理解进行解答说明,对误会进行解释消除,对短信评警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对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对症下药。

交警车管部门启动了自学驾考,这项便民举措在实际运行后,意外地收到了一些“不满意”。经过了解才发现,自学驾考要给学习车辆安装辅助装置,改装费用不低,学车成本不降反升,考完试后这些装置便不再有用。南宁车管所在综合考量后,积极联系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得到运管处和南宁汽修协会的支持,在南宁市推出自学用车辅助装置出租服务,妥善解决了这一问题。

警务评议系统依托电子信息系统进行数据采集,有了大数据支持,公安机关得以看到“不满意”集中在哪里,了解问题出在哪里。通过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方式,公安机关提高了服务水平,做到“短信问题不回头、评警回访有成效”,在一系列事关群众利益的警务工作中赢得了更多群众的支持和满意。

数据显示,评议系统启用后,南宁警方收到的投诉有所下降,其中公安服务类投诉下降明显,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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