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驾”惹祸端 车子高速路侧翻
本报百色讯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服用某些药物之后,“药驾”的危险程度堪比酒驾。所谓“药驾”,是指驾驶员服用了某些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后依然驾车出行的现象,由于这些药物服用之后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很容易酿成祸患。影响驾驶安全的药物有十几类,其中最常见也最容易被忽视的就是感冒药。
9月8日,来自河池凤山的李某,因服用感冒药犯困,在G80广昆高速公路田东段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驶出高速公路侧翻,所幸无人受伤。
当天16时30分,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队民警巡逻至G80广昆高速公路732KM+300M处,发现一辆越野车侧翻在高速公路路边草丛中。民警立即将警车停在事故车辆后方,安排人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后上前了解情况。驾驶员李某称,其驾车从凤山开往南宁,行驶至事发地点时,为避免追尾前方一辆大货车,自己急打方向盘致使车辆驶出高速路后侧翻,车上无人受伤。事后第二天,李某到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时,道出了实情,因自己感冒当天上午服用感冒药犯困,驾车时感觉头昏操作失控而造成交通事故。最后,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警告,并按照规定对李某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警提醒:“药驾”的危害不下于“酒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品或者麻醉类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服用抗感冒类药物、抗抑郁焦虑药物、镇定安眠类药物、降压降糖类药物、止痛类药物、兴奋剂、治疗癫痫类药物等几类药物后不要开车上路。□黄朝丹
黄丽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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