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20小时 乘客获赔300元 部分乘客质疑赔偿金额太少不合理
原计划8月6日晚从南宁飞往昆明的航班,因出现机械故障,延误并取消,直到20个小时后,乘客们才得以登机起飞。8月7日下午,150多名乘客每人可领到300元的赔偿,但不少乘客质疑,被延误这么久,甚至已造成后续行程的损失,300元的赔偿标准是否合理。
航班延误20个小时
陆先生是南宁人,打算到大理旅游。出发前几天,他在携程网上购买了8月6日晚7时45分从南宁飞往昆明的机票,出行乘坐的KY8202号航班由昆明航空公司执飞。
当天临近起飞时间时,陆先生听到了机场广播,称因出现机械故障,该趟航班延误了,他和150多名旅客被安排到机场附近的酒店吃饭、休息。
陆先生说,当天晚上10时许,乘客接到通知集中前往机场,1个小时后登机准备起飞,大家暗自庆幸延误的时间不算太久。“在飞机上坐了2个小时都没起飞,接着被赶了下来。”陆先生说,8月7日凌晨1时许,飞机依然不能起飞,机场工作人员告诉乘客,机械故障无法修复,再次安排大家到酒店休息。
陆先生告诉记者,7日下午3时许,航空公司协调了一架飞机飞抵南宁,乘客再次接到通知前往机场,改签KY820X号航班前往昆明。至此,在被延误了20个小时后,100多名乘客终于得以起飞,约在当天傍晚6时许抵达昆明。
乘客质疑赔偿标准低
8月7日下午2时50分许,记者致电昆明航空客服热线了解相关情况。接线工作人员称,该趟航班7日晚因机械故障延误后取消,7日下午公司安排了补班航班,并会给予一定赔偿,“以现场赔付为基准”。
陆先生说,他原本购买了6日晚从昆明到大理的火车票,还在大理订了入住酒店。飞机延误后,所有行程都被打乱了。有的乘客赶着回去上班,有的赶着去办事,结果全被耽误了。经过几番交涉,航空公司答应给予一定的赔偿。
7日下午4时许,记者获悉,在登机前,机场工作人员召集被延误的乘客进行赔偿。“每名乘客赔偿300元,很多人认为太少了,但也没办法。”陆先生说,尽管乘客签名后现场领到了赔偿,大多数人还是觉得很愤怒。他们认为,被延误了20个小时,这点赔偿根本无法弥补相应的损失。
赔偿并无统一标准
“航班延误赔偿没有统一的规定,基本是各公司自己制定的标准。”一名南宁航空业内人士介绍,天气、航空管制等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并不在赔偿范围。目前大多数航空公司面对航班延误的赔偿,主要参考2004年6月民航总局发布的《对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
按该《意见》,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除按照规定做好服务工作外,还应根据航班延误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延误8小时(含)以上再视具体情况,给予旅客经济补偿,但《意见》并非强制性的,也没有制定统一的“赔偿标准”。
今年7月下旬,交通运输部发布了《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较为详细地规定了不同原因所导致的飞机延误的具体补偿方案。《规定》明确指出,航空公司应制定并对社会公布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方案,方案中应明确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补偿的范围、条件、标准等内容。航班延误时,承运人应严格执行经济补偿方案。
不过,律师赵明堂认为,新规并没有对航空公司理赔进行统一的要求,这就势必造成不同航空公司的理赔方式多种多样,并不利于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秩序。“企业都具有逐利性,由其自行制定赔偿标准,也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他说,有关部门最好制定相应标准,在延误理赔上,乘客、航空公司都可做到公开透明、有理有节。
(据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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