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牛!拆了7次还在继续建 拆!建到11层还是被拆除

百色早报 2016-02-04 02:00 大字

执法人员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了降层拆除  

日前,南宁市西乡塘区苏卢村北一里2号一栋11层高的在建违法建筑被拆除。据了解,该栋违法建筑超高违建,置执法部门多次拆除而不顾,依然我行我素建到11层。西乡塘区政府最终对该栋违法建筑进行了降层拆除。

上午8时30分,记者在苏卢村内看到,一栋在建楼房已建到了第11层。户主为了尽可能地增加建筑面积,还将二层楼面进行拓宽,导致楼房墙面与对面的楼层伸手即可摸到。

据介绍,该栋楼房一共占地160平方米,建筑面积达1760平方米。一楼共有单间配套六间,户主建设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出租。西乡塘区规划监察大队大队长肖波介绍说,按照一户一宅标准,每户村民建房不得超过5层。去年,该栋违法建筑建至第六层时,执法部门多次前来现场进行制止,并下发相关通知书。户主表面承诺自行拆除,但等执法人员前脚刚走,又马上偷偷动工。

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在该栋楼房建到第六层时,执法部门已经对楼层进行了破坏性拆除,但户主竟将断的钢筋接起来,补上楼层水泥,仍然顶风作案建设到了11层。当日上午,西乡塘区多部门联合执法,对该楼层进行降层拆除。

根据调查,目前在村内违法建设超高层楼房的,有很大部分是由村民出土地,外来人投资建设,建成后双方分成。为了有利可图,他们不顾政府的停工通知,偷偷建设超高层。“一栋违法建筑拆了7次,还有人过来投资,我们只能针对违建建筑物进行降层,或者破坏使用功能来打压违建态势。”肖波介绍说,他们将对所有违法建筑一一进行破坏性制止,这栋违法建设也要从11层降至四层半,总高不超过14米。

据介绍,根据现行法规,执法部门只能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不能对违法建设者进行制裁。违法成本低,打击违法受到制约,导致违法建设反复违法。

(据《南宁晚报》)

新闻推荐

210省道13KM处因塌方中断 预计3月4日恢复通车

山体滑坡致道路中断3月1日凌晨3时许,省道210线13KM处因山体滑坡造成道路中断。目前,根据交警提醒,从靖西、德保往田东方向的车辆可绕道县道850线至那坡镇高速路口或国道324线往田东、南宁方向行驶;田...

南宁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南宁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