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惊现“还钱”大字吓坏业主 律师:追债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利
7月28日上午,家住南宁市长湖东路某小区的业主不约而同地发现,4楼一住户的防盗门和左右公共墙体上,一夜之间突然被人刷了多个鲜红的“还钱”大字,这些大大的红字令业主们感到很不安。
当天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该小区4楼时,发现401号房防盗门紧闭,门上及两侧被人用红油漆写上了大大的“还钱”字样,鲜红的大字在雪白墙体上显得很刺眼。
记者试着敲了401号房门。过了好一会门打开,一名年轻女子给开的门。记者发现,这里原来是一个办公的地方,客厅里摆放着几个格子间,有几名员工正在里面上班。当记者向开门女子询问外面的红字是怎么回事时,她告诉记者,这房子是他们租来办公用的,当天上午他们来上班就发现这些红字,他们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这些讨债的人太过分了!”该单元业主黄先生告诉记者,这些红字是27日晚上被人喷上墙的,楼上楼下都觉得挺恐怖的,而且对单元里的孩子影响也很不好。在采访中,不少业主纷纷指责追债人采取如此极端行为追债。
“通过这种方式来追债是欠妥当的!”7月28日下午,广西胜开律师事务所律师冯经伟告诉记者,追债人在住户的防盗门和楼梯公共通道墙体上用红色油漆喷涂“还钱”字样,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这不仅破坏了小区的整体环境,还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利。小区业主可以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追究当事人破坏小区整体环境的责任,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但要求对方还钱也应采取合理的方式。债务双方如果实在协商不成功,还可以走法律途径,通过向法院诉讼,经合法途径把钱要回来。
(据《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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