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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车来乞讨 他要凑一亿元 这位男子称梦想是开家烛光餐厅 挣了钱再捐出来做慈善

桂林晚报 2013-11-05 01:04 大字

[摘要]这位男子称梦想是开家烛光餐厅 挣了钱再捐出来做慈善

王江(红衣男子)在向路人介绍自己的“梦想”。

“梦想哥”“乞讨者”“1个亿”“开餐厅”……前天傍晚,在南宁市仙葫天池山广场,这一连串字眼吸引了众多南宁市民驻足围观。四川籍男子王江驾车到邕,摆上鹦鹉和狗,向过往的路人乞讨1亿元,用于打造高档餐厅,他说此举是为了“做慈善”。

开车街头“行乞”

“见过乞讨的,就是没有见过这么乞讨的。”前天晚上7时许,在仙葫天池山广场,南宁市民刘女士感到很不可思议。

一名男子将一辆吉利汽车停放在路旁,车子的引擎盖上放着一口小铁锅、一只狗和一只用鸟笼关着的鹦鹉,鸟笼子上写着“我是梦想、我要飞翔”的励志语,狗身上绑着气球标语“我是成真”,铁锅内放着1元到100元不等的现金。最引人注目的是,汽车旁放着一台电视,正反复播放着他接受各个媒体采访的录像。

据男子介绍,他叫王江,是四川人,现经营两家盲人按摩连锁店,月入2万元。王江说,开设盲人按摩连锁店后,他常常和很多残疾人接触,就萌生了想要帮助弱势群体的想法。他认为,只有筹集更多的钱,并且有着稳定的收入才能帮助更多的人。于是不久后,为了快速实现梦想,他决定用乞讨的方式筹款。

于是,他按揭买了一辆吉利汽车,从今年5月8日起出发。“每个人都有梦想,我的梦想是走遍全国,乞讨1亿元,开一家烛光餐厅,所有的盈利全部捐出来做慈善,”王江说,到时候找一个高档楼盘购买屋顶几层装修成一家大型烛光餐厅,用以帮助更多的残疾人,实现帮助更多人圆梦的想法。

有人感动有人质疑

“你有梦想吗?你的梦想是什么?”看见有人围观,王江立即上前招呼,用老练的语气向市民宣扬他的“慈善梦”,还忙不迭地给捐钱的“有缘人”发放小礼品。

据了解,从成都开始,王江走过了重庆、贵阳、昆明、南宁,在南宁预备停留一个星期,再前往下一站海口。王江于11月2日抵达南宁,第二天开始“行乞”,他把天池山广场作为来南宁的第一站,到前晚10时止,共募集到200多元,“南宁市民很热心,围观的群众很多,大多是给10元,我还会继续扩大宣传。”

王江说,刚来到南宁时,是热心的网友接他回家住了一晚。“我很容易满足,一份炒饭一碗面都可以打发一顿,住宿可以住车里、朋友家或者是小旅馆,关注我的QQ好友、微博好友都会沿路给予帮助。”

他还自称目前已收到梦想基金5万多元,沿途的费用来源于家里的收入。市民们的所有捐款他会另外存放,不会擅自使用。

与此同时,也有不少南宁市民表示质疑。“1亿元的餐厅,是用金子做的吗?既然是做慈善餐厅,为什么非得1亿元不可。”刘先生认为,投资1亿元建餐厅做慈善,这样的做法太哗众取宠。还有人认为,王江每到一地都会叫上记者进行宣传,不断提高曝光率,有自我炒作和作秀的嫌疑。

面对这样的疑问,王江始终在强调自己的“梦想”以及“接济天下”的想法。并不断用“梦想”“公益”“慈善”等字眼回应。

此类募捐或违法

对于王江的行为,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的韦佳炫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个人以公益事业为由开办慈善机构或面向社会进行募捐时,应该依法设立或经民政部门许可,否则为非法。

“亿元梦想募捐”的另类募捐行为以及募捐所得款还涉及谁来监督管理的问题。募捐所得款谁来做账及去处由谁来监督?根据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受赠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但目前来看,王江此举并不符合规定。

此外,如果受捐赠人把募捐所得款用于募捐时所宣称的目的以外的其他方面,还有可能涉嫌到诈骗,到时还将要面临刑罚处罚。韦律师提醒,不少人利用市民的爱心进行募捐谋利,募捐的善款数量和去处却都没有相应的监督,建议市民最好不要将钱盲目捐赠给个人。

据《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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