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家电产品类申诉位居第一今后重点查处“霸王条款”
今报南宁讯(记者雷倩倩 通讯员文莉)4月12日,针对各类电子产品咨询投诉量居高不下的情况,自治区工商局下发关于《加强电子产品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各类电子产品的市场监管,规范电子产品售后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工商人员介绍,2012年广西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系统共受理商品消费类申诉4008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的申诉1360件,位居商品消费类申诉类第一位,占商品消费申诉总量33.9%,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手机、计算机、电视机的质量及售后服务上,销售商以“非质量问题”、“人为因素”等借口规避“三包”责任,维修商拖延维修等。
通知还要求,将进一步规范电子产品企业合同格式条款的使用。对电子产品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合同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霸王条款”等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查处。同时,将强化消费者对电子产品案件的督办和反馈,及时对投诉、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消费者申诉举报分析报告,为电子产品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及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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