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布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房价涨幅不能超居民收入增幅
今报南宁讯(记者周珂)广东、北京等地“国五条”实施细则相继出台,而作为二三线城市的南宁,“国五条”细则何时出台呢?3月30日晚间,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其网站上公布了《2013年度南宁市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引发各方关注。
该文件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文件精神,为了继续做好南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人民政府日前公布了2013年度南宁市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增幅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幅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幅的差值)。
房价控制目标出台,是“国五条”内容之一,但业内认为太过专业,市民看不懂,希望南宁版国五条的出台能解开人们的疑问。
今年南宁市“两会”上政府报告中公布的信息显示,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目标为12%。
而根据房地产企业统计,南宁市2012年新建商品住房均价为6815元/平方米,按照房价控制目标,今年南宁的房价不能高于6815×1.12=7632.8元/平方米。
但控价文件中说的是实际增幅,不是名义增幅。业内人士认为,标准对大众来说难看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幅只能看每个月统计局公布的指数,然后再根据指数计算这个月的房价控制线是多少,这个涨幅标准和房价基数,希望政府能够在“国五条”细则中明确,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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