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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回家过中秋 上月工资被克扣

百色早报 2012-10-08 05:38 大字

 

今年的中秋节、国庆节连在一起,8天长假让很多在外工作的人都赶回家团圆。供职于南宁市盛世联邦一家店面的黄女士,中秋节请假回家,回来后却被告知:“你已自动离职,9月份的1300元工资不予结算。”公司老板称,对黄女士的处理是按照公司规定,无故旷工超过3天就等于自动离职。律师表示,此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请假回家成自动离职

“你先别忙,领导找你有事……”黄女士10月6日上班时同事告诉她,她心里还觉得奇怪。她马上打电话给领导谢主管,结果被告知她已自动离职,上个月的工资也不予结算。

据黄女士回忆,中秋节前夕,她接到家里的电话,父母说他们已经两年没有回家过节了,让她回家过节探亲。9月30日,黄女士和丈夫买票回家。进公司时,老板向他们说过请假的事直接找谢主管,所以她打电话给谢主管请假。主管同意她请假到10月2日。在家中,黄女士的母亲生病,她想照顾母亲,因此再次电话与谢主管沟通续假3天。电话中,谢主管同意她请假,而回来后,主管却说她没有续假。

黄女士说,自己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突然被告知她自动离职,丢了工作不说,还赔掉一个月工资,她认为老板这样的处理不公正也不合理。

老板称是按规定办事

10月6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谢主管。对黄女士请假一事,谢主管表示,公司有自己的规定,请假需要员工提前申请,获得批假后才可离开。9月30日,她确有接到黄女士的电话,“黄女士说家里有事要回去处理”。考虑到她的家在外地,就同意其请假到10月2日。10月3日见黄女士没有上班,就打电话向她询问状况,但是电话处于关机状态。

而公司老板蔡先生称,黄女士是无故旷工6天。谢主管批假到10月2日,怎么旷工又成6天了?对此,蔡先生解释,平常,当天请假谢主管就可以批假了,超过两天以上的假需要他亲自批准,而黄女士是人先离开再打电话请假,请的就是“霸王假”。由于她临时离开,他只能“临时找人看店面”,店面还因此蒙受损失。所以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他决定对黄女士做出自动离职的处罚,9月份的工资不予结算。

 

 

 

律师建议找劳动部门

黄女士请假回家,9月份的工资却被扣,老板的做法是否合法?

律师黄小武解释说,公司按照法律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告知员工后,如果有员工严重违反规定,公司有权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对员工已经提供出的劳动,仍旧要支付劳动报酬,因此蔡先生将黄女士9月份的工资扣除,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蔡先生所说的自动离职,黄小武则表示,法律上没有这一说法。

 

 

黄律师建议她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提请劳动仲裁。10月6日下午,黄女士已经将遇到的情况反映到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称黄女士递交申请材料后,将派人前去调查、处理此事。

(据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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