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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弱援贫解民困 法援阳光暖绿城

南宁日报 2016-12-21 00:00 大字

横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接待来访群众。朱新韬摄

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首任,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目标,助贫弱、解民困,积极助推社会和谐,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截至月,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件,受援人数人,接待群众来访咨询人次,“”电话解答咨询人次,为群众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近.万元。

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推行惠民利民措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法律援助工作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

市法律援助中心降低法援工作受理门槛,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南宁月最低工资标准,全面覆盖低收入家庭。同时,扩大受理范围,在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就医、就学、征地等项受理内容的基础上,将医疗保险纠纷、受教育权、扶养权、探望权、转继承、代位继承、遗赠扶养、养老金、生育保险纠纷等纳入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受理事项增加到项,涵盖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

“能得到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的帮助,我争取到了女儿的抚养权,我非常感谢律师的无偿帮助。”日前,在横县法律援助中心,新福镇彭岭村委林新村的韦红梅感激地说。韦红梅与丈夫育有一对儿女,今年6月,韦红梅的丈夫因病去世,他们的儿子被爷爷奶奶带走。8月,丈夫的家人把她的女儿也强行抱走,称韦红梅有间歇性精神疾病,不适合抚养小孩。

韦红梅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由于没有钱打官司,她来到横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法援中心立即指派值班律师韦莉莉对其进行法律援助。

广西任钒律师事务所的韦莉莉指导韦红梅搜集有利证据,并帮忙代写起诉书,尽心尽责帮助韦红梅维护合法权益。最终横县法院一审判决,男孩归爷爷奶奶抚养,女孩由韦红梅抚养。因为,虽然韦红梅曾患有精神疾病,但根据医院证明其病情已好转并稳定,介于她一人打工要抚养2个孩子,经济负担和压力较大,法院采取了以上判决。

“对这一结果我很满意也很知足,我没有多少文化,如果不是律师帮助,我真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韦红梅喜极而泣。

年初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做好农民工、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畅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审查,优先指派办理。同时,组建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律师团,选拔业务能力强、法律服务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农民工、残疾人、军人军属等法律援助律师团。

公共法律服务更优质便捷

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让群众更易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市法律援助中心在一楼公共法律服务接待大厅设置“法律援助”电子取号机,安排专人引导;在五楼法律援助接待大厅增设接待受理坐席、等候排椅、法律图书角和便民服务箱等,为来访群众提供更贴心的服务;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短片和图片,让来访群众更直观地了解法律援助相关知识;规范法律援助中心标识,根据业务分类,设置民事(刑事)案件室、非诉讼案件调解室、私密谈话室、案件质量监督室、投诉处理室和案件讨论室等,为受援人提供更专业化的服务。

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推动法律援助优质化建设,对南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大厅的场所设施、业务功能分区等进行统筹规划,规范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建设。根据市一级标准,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完善办公场所、接待大厅、法律图书角、便民休息室的设置,配齐工作人员,统一外观标识,职责制度上墙,打造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规范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能。针对法律援助申请,能当天指派的就当天指派;不能当天指派的,将指派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对“”公共法律服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目前,“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已经升级改造完成,系统运行顺畅。平台现有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业务功能,群众只需一个电话,便可进行相关方面的咨询。法律援助坐席每周安排5名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律师轮流值班,解答群众来电法律问题。

延伸服务拓宽申请渠道

市法律援助中心健全基层网点建设,延伸服务拓宽法援申请渠道,充分发挥工作站(点)优势,使群众纠纷能够得到有效化解。

中心充分发挥工作站(点)贴近基层和工作一线的优势,在军队、农民工办、信访局、扶贫点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进一步拓宽申请渠道,努力做到“三个能够”,即让群众能够及时获取法律援助信息,能够便捷找到法律援助机构,能够有效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加强信访工作站建设。在市信访局和江南区、良庆区、西乡塘区、马山县信访局分别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各级法律援助中心配合党委、政府维稳工作,参与涉法涉诉案件处理,为困难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其依法合理反映诉求。

打造贫困村法律援助示范联络点,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定点帮扶贫困村邕宁区中和乡那例村、新安村建立法律援助示范联络点,向村委赠送法律书籍、法律宣传资料和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联络卡,结合“敬老月”活动,对五保户、留守老年人进行走访,帮助老年人化解心中矛盾,维护其合法权益。

通过整合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向公民提供以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纠纷调解为主要内容的均等性普惠性法律服务。市法援中心整合宣传资源,组织各县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联合市农民工办开展了“喜迎‘五一\’暨维护农民工权益”、“法律援助手牵手·和谐企业心连心”、“两学一做”党员送法下乡、“敬老月”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活动。各县区还开展了“关爱流动人口 促进和谐社会”“法律春风行 服务为三农”“情系农民工 共筑中国梦”“法治牵手农民工 法律服务伴你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法援宣传环保购物袋、《法律援助服务指南》《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反家暴法》《农村法律知识》《妇女权益保护法》等各类宣传品,努力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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