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处理修复家庭关系
“妈妈,检察官阿姨来看我们了……”看到马山县检察院两位检察官出现在门口,7岁的小慧开心地迎了出来,边跑边扭头朝屋内喊。笑容洋溢在孩子脸上,前来回访的检察官们也松了口气。 小慧的妈妈覃某应声走出来,众人坐在院子里聊了起来。覃某感激地说:“非常感谢你们对我从宽处理,经过这件事,我知道对待孩子应以教育、鼓励为主,打骂不是办法,不利于孩子成长和家庭和睦。”
覃某是马山县一名普通的农村妇女,小慧是她和丈夫唐某抱养的女儿。覃某将小慧的大腿踢成骨折致轻伤,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该起案件的被害人系未成年人,且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存在养母女关系,检察官决定前往被害人家中探望,了解被害人伤情恢复情况并考察进行刑事和解的可能性。
沿着蜿蜒的山间公路,检察官找到了小慧家,映入眼帘的景象让他们吃了一惊:破旧的房屋摇摇欲坠,屋内更是简陋得只有简易床和几把破烂的椅子。值得庆幸的是,小慧在亲戚的帮助及社会相关人士的救助下,已顺利地动了手术,身体正逐渐恢复。“妈妈什么时候可以回家,我很想妈妈。”小慧拉着检察官问。“你不恨妈妈吗?”“不恨。希望妈妈回来后不要再打骂我了,我会听话的。”小慧说。看着小慧天真烂漫的笑容,检察官的心隐隐作痛。
在探望过程中,恰逢小慧一家收到覃某从看守所寄来的信。检察官为小慧及其养父唐某读了信件内容,覃某在信中表达了自己的悔意以及对丈夫、女儿深深的思念。“她愿意改就好。”唐某声泪俱下,“希望她尽快回家,和我一起照顾孩子,一家人好好过日子。”唐某请求检察官代他们给覃某写了回信。
“亲爱的妈妈,我的腿已经做了手术,现在能走路了。妈妈,我一点也不恨你,我和爸爸都很想你,希望你快点回来……”2016年9月13日,看守所内,听检察官读完回信,覃某泣不成声。
“这一家人还是有感情的。”讨论案情时,检察官说。生活的艰难让覃某倍感压力,脾气越来越暴躁。加之覃某文化程度低,在教育子女问题上多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因而经常打骂孩子,最终导致悲剧发生。鉴于覃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马山县检察院对覃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覃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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