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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皆因“隔夜酒”惹祸

南宁日报 2016-05-24 09:25 大字

不少司机都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也有不少人误认为,晚上喝酒睡上一觉就没事了,其实不然。日前,马山县一名摩托车驾驶员就因为“隔夜酒”被交警认定为酒驾。

当天,马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马山县西门桥路口开展摩托车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摩托车的驾驶员未戴安全头盔,遂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当执勤民警靠近驾驶员潘某某时,发现他呼气中带有酒味,仔细一看,眼睛还有些红肿。民警询问潘某某是否喝酒,潘某某声称当日绝对没喝酒,还辩称“大清早怎么会喝酒”。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大队做酒精测试,经测试,潘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

潘某某这才承认前一天晚上和朋友聚会时喝了不少酒,直到凌晨3时才回家睡觉。第二天早上醒来觉得头脑已清醒,以为没事了,就出来做工,不想酒劲还是没过。潘某某对此提出质疑,认为不是当日饮酒,不应该进行测试,也不能算酒后驾车。民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及其解释规定,不论何时喝酒,只要是驾车时体内酒精含量超标就是酒后驾车。最终,这名驾驶员因为隔夜酒被处罚款1000元、记12分。

马山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主要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一般情况下,人饮酒后随着时间推移,酒精在人体内会逐渐被吸收、分解,血液酒精含量也会逐渐降低。民警建议,前一晚如果喝酒,一定要保证充足的睡眠,酒后24小时内最好不要开车。 (黄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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