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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资源深挖特色 “创特”取得突破进展 ——2014年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发展观察

广西日报 2015-02-10 17:11 大字

在2013年7月召开的全区旅游发展大会上,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了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的举措,这是促进全区旅游业转型升级的攻坚工程,是实现广西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自“创特”工作启动以来,全区上下掀起新一轮发展旅游业的热潮。我区各地不断采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狠抓旅游项目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2014年,全区20个创特县全年接待游客量超过7200万人(次),同比增长19%,旅游总收入560亿元,同比增长29%,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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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 狠抓落实

在2013年7月召开的全区旅游发展大会上,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在会上作了具体的部署和要求,提出了要做好抓规划、抓项目、抓环境、抓特色、抓品牌、抓营销6个方面的工作,非常全面具体地为我区创建特色旅游名县指明了方向。“创特”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彭清华、陈武、黄道伟、蓝天立等自治区领导多次深入创建县指导工作。通过实行自治区领导联系推进重大旅游项目(事项)与推进创建工作责任制,20名自治区领导作为责任领导,联系指导20个创建县开展工作,不定期到联系推进的创建县指导。据统计,20个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中,自治区领导联系推进重大旅游项目14个,总投资450多亿元。

按照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制定的《全面贯彻落实彭清华书记在全区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工作推进现场会上的讲话精神工作任务分解表》,22个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结合各自任务分工与工作职责,认真制定措施加以落实。同时,积极深入到各创建县调研、指导,协调解决创建工作遇到的问题,推进了创建工作的开展。

各创建县以推动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作为创建特色旅游名县的工作重点,健全机制,加大投入,重大旅游项目得以快速推进,有效带动相关项目顺利推进。各创建县实行“一个项目,一个责任单位,一套班子,一个领导,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创特”项目建设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组织落实,旅游发展步伐明显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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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职能 出台政策

20个创建县不断强化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充分发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不断推动旅游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与工作职能优化,大部分市、县设立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发展局),列入政府组成部门,强化了旅游行政管理职能。

为了进一步加大推进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工作力度,自治区出台了《关于加快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若干支持和激励政策》,2014年至2017年,自治区每年安排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市、区各1000万元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创建县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对经考核验收合格并获得“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称号的县(市、区),通过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2000万元奖励。

各创建县制定出台加快旅游业发展或促进创建工作的扶持奖励政策性文件多达52个,在项目、资金、土地等方面给予保障,解决创建资金和土地指标等问题。13个备选县不断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强化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部分备选县主动邀请旅游规划、管理专家,对照标准查找差距,及时调整工作措施,推动创建工作稳步深入开展。如龙州、资源、南丹、忻城等。受创建县、备选县影响,各有关县(市、区)积极行动,按照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的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创建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县积极主动汇报,向自治区提出列为备选县申请。如:马山、武鸣、横县、环江、陆川、北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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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动员 部门联动

自治区强调,创建特色旅游名县不单是要名称好听,也不光要名声,最终是要旅游经济的发展,必须为经济作贡献,包括旅游经济效益、农民致富、财政增收。要围绕旅游经济的发展,抓好特色旅游名县的创建工作。

抓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对于县域发展来说,也是一件一举多得的好事。一是有利于拉动经济增长,从某种意义上讲,创建特色旅游名县等于为地方种下一棵四季常青的“摇钱树”;二是有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使一部分农村居民可以通过旅游就业逐步成为城镇居民,可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使城乡之间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以加强城镇化建设、发展、管理,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培育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现代综合型城镇。三是有利于加快脱贫致富,创建特色旅游名县,开发利用当地特色旅游资源,在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中探索发展乡村旅游,可以把潜在的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发展优势,让当地群众增加就业和收入,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

部门联动,提高创建合力。加强与22个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强化信息交流,准确掌握各单位创建工作动态。加强旅游与扶贫、农业、林业、国土、水利、住建、环保、文化等部门联动,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整合资源,协调配合,有效推动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在20个首批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中,就有12个贫困县。去年20个创建县新增星级乡村旅游区、农家乐共43家。在农民离土不离乡的情况下,当地农民在就业、收入等方面都有了大幅的增加,促进了农民增收、产业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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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投入 改造升级

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持续加强20个创建县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部分创建县县域及通往主要旅游景区旅游交通升级改造项目陆续投入使用。重点推进一批游客中心、旅游公厕、停车场、自驾车营地、旅游导览标识系统建设。

2014年,20个创建县自治区领导联系推进重大旅游项目14个,推进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76个,自治区整合各专项资金近12亿元推动创特工作,拉动社会总投资450多亿元。通过创建,20个创建县旅游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旅游经济综合效益稳步增长。据统计,20个创建县新增游客服务中心38个,新增旅游停车场51个,新开工(改造升级)自驾车营地5个,更新旅游导览、旅游交通标识牌超过1万块。新增A级景区19家;新增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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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面结合 深挖特色

在2013年的全区旅游发展大会上,自治区明确了旅游发展目标,特别是提出了支撑目标的“一二三四加一批”的旅游重点布局。能否实现这一布局,关键是要找准切入点,以点带面,有效推进。抓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就是抓到了点子上。抓创建,就是要重点打造一批特色旅游线路,实现景区“点”与旅游“线”的有效衔接,进而带动全区旅游产业“面”的发展,构建起“点、线、面”相结合的旅游产业体系,让广西成为令人向往的大旅游区。

通过现场会部署和各方深入指导,20个创建县依托当地区位优势、自然资源和民族风情,合理开发和利用丰富秀美的自然风光资源,深入挖掘民族文化内涵,以不同风格的自然山水风光、民族民俗文化、历史文化、古村落古建筑为特色内容,精心打造各自风格鲜明、地域色彩强烈的旅游产品,旅游特色进一步突显。三江、金秀、融水等县突出侗、瑶、苗等少数民族旅游特色;东兴、凭祥市突出国门城市边境旅游特色;阳朔县突出山水文化、生态休闲特色;巴马突出长寿养生文化特色;容县突出历史文化特色;兴安县抓好休闲绿道、红色旅游、低空旅游,突出绿红结合、陆空互补的旅游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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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推广 主题营销

2014年,全区进一步加大对创建县旅游宣传营销的力度,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设立旅游宣传专项资金近亿元,在央视黄金栏目《朝闻天下》轮流播出创建县旅游形象宣传片。20个创特县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旅游宣传营销投入,2014年投入旅游宣传经费累计达2.2亿元,通过举办文化节庆,召开主题推介活动,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投放宣传片,引进知名导演、演员在当地拍影视剧等方式开展旅游宣传营销,力度不断加大,创建县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阳朔举办漓江渔火节,兴安举办桂林米粉节,凭祥举办中越边关旅游节,桂平举办桂平西山浴佛节,靖西举办端午药市、七夕绣球节、休闲山水骑行活动,乐业举办山地户外挑战赛、攀岩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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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动态管理

“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坚持成熟一个,评定一个,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2014年,桂林市阳朔县、兴安县和防城港东兴市在创建特色旅游名县工作过程中表现尤为突出,最终获自治区政府命名,成为首批“广西特色旅游名县”。

目前,通过缺额递补竞争演讲的方式,进入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的单位为:龙州县、资源县、荔浦县;进入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备选县的单位:马山县、北流市、雁山区、合浦县、鹿寨县。

为加快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广西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的若干支持与激励政策》,强化民族文化等特色旅游品牌的挖掘,加大古村镇、古村寨、古民居和民族村寨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加快创建特色旅游名县、名镇、名村。制定科学规范的《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评定和管理办法》,建立更加科学的考核验收标准和程序,实行全过程动态考核制度,对已经命名的县区定期复核,对达到标准的县区及时审核、评定,对创建进展缓慢的县区加强督查,对排位靠后的县区实行末位淘汰;对尚未列入创建县,但旅游资源相对丰富,当地党委、政府积极主动按照创建标准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备选县,将采取竞争性评审等综合评估方式,递补纳入创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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