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好“四字经”共创“美丽学校”
共创“美丽学校”是马山县提升学校办学特色、树立学校教育新形象、丰富学校教育内涵、展现学校教育新风采的一大举措。该县自2013年确定77所中小学(幼儿园)为第一批创建“美丽学校”以来,认真念好“四字经”,大打共创“美丽学校”攻坚战。
一是“学”字。即学习创办经验。去年12月,县教育局组织55名中小学校长赴南宁市良庆区3所中小学“取经寻宝”;各学区各学校加强交流学习互学活动。今年4月,白山学区、古零学区组织各学校校长到百龙滩学区、州圩学区组织部分教师到永州学区等开展交流互学活动。通过学习,各学校的领导和教师深受启发,感悟颇深,受益匪浅,达到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相互提高的目的,对本校创造“美丽学校”工作有明确的任务和清晰的思路。
二是“树”字。即树立创办典型。在第一批创建“美丽学校”工作中,树立了白山镇造华小学、百龙滩镇初级中学、勉圩小学、州圩坡更小学等4所学校的优秀典型成果,通过发挥典型的教育示范和教育引领作用,让全县各中小学校学有标杆,行有榜样,达到“以点带面,影响一大片”的教育辐射效果。
三是“探”字。即探讨创办方法。各学校在创办“美丽学校”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众人的智慧和力量,大家畅所欲言,众志成城,听众人建议,采多方意见,集多样成果,让师生、家长、群众成为“美丽学校”创办的建设者和策划者,探索出一条符合本校实际且切实可行的新经验、新方法、新路子。
四是“指”字。即指导创办工作。马山县创办“美丽学校”工作始终坚持“上级指导,学校主导”的原则,学校是“美丽学校”创办工作的主体,县教育局、各中心学校则是强化指导作用,在创办工作中,县教育局曾组织各股室办25人次分批次到77所学校实地指导工作,各中心学校采取定期方式到各学校按照学校制定的创办工作进度表逐条逐项对照落实,对工作进度迟缓、工作方法单一、工作态度消极、工作成效简单的学校提出督促整改意见,确保6月中旬全县第一批创建“美丽学校”的学校全部通过县级验收,为第二批创建“美丽学校”的学校带好头,起好步,走好路。本报通讯员农建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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