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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亮点频现 社会团结和谐

南宁日报 2014-04-17 10:32 大字

本报记者 冼 敏

以“五比五争”为载体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效显著,在全国率先开展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机制工作,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13456”立体服务平台获高度肯定,民贸民品工作迈入全国先进城市行列……近年来,南宁市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亮点频现,2013年9月,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13个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试点城市之一。

深入创建活动

扶持重点地区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2011年3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督促指导和奖励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指标列入南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

2012年3月起,南宁市在各县(区)、模范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学校、单位、家庭和个人中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活动。先后培育了28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点。南湖公园李明瑞、韦拔群烈士纪念馆,昆仑关战役旧址还被命名为全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基地。目前,已培育并表彰了1204名民族团结先进个人、452个民族团结先进集体,有效地带动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开展。

在创建活动中,南宁市采取倾斜措施,大力扶持民族聚居区的发展。2009至2011年,南宁市将民族乡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列入2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连续3年投入资金1亿多元,实施村屯道路、人饮工程、水利、文化、教育、卫生等项目300多个。解决了马山县古寨瑶族乡、里当瑶族乡和上林县镇圩瑶族乡基础设施薄弱、生存环境恶劣、持续发展能力差问题,解决了6.7万少数民族群众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就医难、入学难等困难。民族乡帮扶力度之大全国少见,得到了国家民委的高度肯定。2013年,全市还投入22707万元财政扶贫资金,用于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2011年底,南宁市出台了首部《南宁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这也是全区首部市级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该规划规定财政在转移支付上,给予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特殊照顾。

建立服务平台

推动公共服务

南宁市作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首批7个试点单位之一,还注重不断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城市归属感,大力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从2009年开始,南宁市构建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13456”立体服务平台。目前,全市39个街道(乡镇)均建立了流动人口服务中心,332个社区(村)均建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站,并组建了1100人的协管员队伍,为流动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南宁市在全国还率先建立了一个市级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构建了市、区、社区三级服务网络体系。同时,建立了五支服务队伍,包括民族工作干部骨干服务队、社区民族之家服务队、少数民族联谊会会员服务队、志愿者服务队伍等,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提供经商就业、住房租赁、子女入学、法律援助、困难补助、清真食品等服务。并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关爱和联谊行动,切切实实地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使他们迅速融入城市生活。 (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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