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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垃圾清理费谁来花怎么花 村民与镇村干部三次争论后,“屯主体—村管理—镇补助—县处理”清洁乡村长效机制最终出炉

南宁晚报 2013-10-08 05:13 大字

运输员正与屯干们签订合同夕阳的照耀之下,林圩镇的村庄显得宁静而美丽,村民觉得这样的生活环境与自己的物质生活水平相符本报记者 黄呈开 摄

■本报记者 黄呈开 文/图

因为每人每年10元生活垃圾谁来花、怎么花的问题,马山县林圩镇的镇、村干部与当地居民起了3次争论,这3次争论让该镇清洁乡村的工作拖了后腿,可是争论的过程中,当地干部群众逐总结出了屯主体—村管理—镇补助—县处理的工作思路。“这一思路是从群众中来,又回到群众中去解决问题,也是一种长效机制的探索,我们只是起了引导的作用。”马山县林圩镇镇长黄云飞说,这一工作方式推进以来,清洁乡村工作在该镇19个行政村248自然屯9.5万居民受益,该镇清洁乡村推进落后的局面也得到了根本的扭转。

一争论:10元钱是由镇里花还是村里花

林圩镇地处马山县西部,下辖19个行政村248个自然屯,9.5万人口,是全县的大镇之一。自“美丽南宁·清洁乡村”工作开展以来,林圩镇共投入资金57万余元,全镇组织开展统一行动35次,出动人力6万余人次,车辆机械420多辆次,共清理垃圾3200余吨,整治河道18公里。在这样的运动中,镇干部、村干部均全体出动,力度很大,干部们的精力都扑在这项行动工作上。

“这不是长久之计,我们还有其他事情要做呀!”该镇大塘村村干黄锦杨也知道,清洁乡村是为了群众好,必须发动群众参与才能长久。今年7月份,在黄锦杨的多方筹措之下,他负责的大塘屯把垃圾池建了起来,趁着屯里的许多中青年人回家过中元节之际,他又与挂屯的镇党政办主任曾世室动员近200名屯里的中青年人出来,将屯中各个角落的陈年生活垃圾清理掉了。对于每人每年收取10元的生活垃圾清理费,村民们也基本上同意了,但是对于如何花这10元钱,村民与镇、村干部却有不同的看法。镇干部希望交到镇政府统一管理支出,生活垃圾由镇里统一运走,运输费不足部分由镇财政进行补贴。可村民却不同意。“钱你们拿走了,垃圾不清运我们怎么办?村里的公共场所清洁费用怎么办?”面对村民的担心,曾世室和黄锦杨都没能给出一个说服村民的办法。不仅仅是大塘村的村民有这样的担忧,其他18个村的241个自然屯的村民也有这样的忧虑。

二争论:10元钱是由村里花还是屯里花

在争论的过程当中,村民们提出了各种各样想法,镇、村两级干部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但各种想法都没有离开垃圾清理费支出管理权限的问题。“回来我们开会讨论,觉得把垃圾清理费支出管理和监督权限下放,政府就起个引导作用,这既省了不少事,村民们也愿意参与,何乐而不为呢!”林圩镇镇长黄云飞说,由于村民没有经验,部分镇干部担心村民无法管理好费用的支出和监督,但这样的思路还是定了下来。

随后,各个挂屯的镇、村干部又再一次进村,把这个思路告诉村民,村民听了之后觉得还不错,可这钱是由屯里管理还是由村里管理呢?村干部又与部分村民起了争论,村民觉得应该由屯里管理,村里来监督,理由是自己收来的钱自己花,看着放心,而村干部则担心一些人口少的自然屯由于收取的费用少,而镇政府的补助有限,这些自然屯的生活垃圾会面临时无法及时清理的困境。“像我们屯才十来户人,收来的那点钱只够每年运走10次左右,每个月才运一次,群众看了会不高兴的,我们的工作也难以开展了。”该镇大塘村村干莫永松说,村民们正是担心这样才不愿意交纳垃圾清理费。

“后来我们再进自然屯开会,做群众工作,人口比较多的自然屯群众也觉得应该发扬‘能帮就帮\’的精神,帮助一下自己的邻居。”林圩镇党委书记蓝吉录说,村民每人每年或者每户每月交来的垃圾清理费用的支出由村委会来管理,但必须及时进行公开,垃圾清理费谁来花的问题最终定了下来。

三争论:10元钱运输员与保洁员各占多少

花钱的问题解决了,可合同与谁签的问题,自然屯的村民与村委会又起了争论。自然屯的部分村民觉得,钱既然由村里来管理,垃圾运输员和保洁员的用工合同就应该和村里便签。“这看似合情合理,可是钱是群众出,他们的监督和管理应该还给群众。”该镇伏兴村支书谭邦和说,他觉得垃圾运输员和保洁员的用工合同与屯里签订比较合理,若村民确认垃圾运输员和保洁员不履行合同,报到村委会,村委会可以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群众出了钱,他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监督起来比较容易。

合同的问题解决了,大家又为10元钱怎么花起了争论。有村民觉得,费用应该用来保障屯里公共道路场所的清洁,因此屯里的保洁员应该多拿。镇干部则认为,运输员赚不到钱肯定不愿意干,应该保证他们能赚到钱才行。“我们都有自己的车辆,以跑运输业为生,如果运输垃圾亏了本,肯定没人愿意干。”林圩镇以跑运输为生的谢福广说,运输员还得花钱请人装车,钱少了做不了,他的话也代表了许多欲做运输员的人的心声。

争论双方一合计,便把运输员与自然屯保洁员所占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比例为六四分成,即村民每人每年交纳的10元垃圾清理费用运输员分得6元,自然屯的保洁员分得4元。“我们村14个自然屯7000多人口,每年收取的垃圾清理费用超过7万元,运输员每月须把各个屯的生活垃圾运走四次,即每星期一次,油费人工费等都包含在里边,每年没有5万元以上的费用就要亏钱。”林圩镇副镇长黄番村、挂村干部杨朝敢说,加上镇里每车垃圾60元钱的补助,运输员每年的收入超过了6万元,这才有得钱赚,运输员也才愿意与村里签订合同。

争论结果:“屯主体—村管理—镇补助—县处理”出炉

争论终于结束,按照干部与群众争论的结果,林圩镇将推进清洁乡村工作的长效机制总结为屯主体—村管理—镇补助—县处理。屯主体,指的是引导各屯群众自我规划建好垃圾收集点,自我出资做好垃圾清运,自我制定本屯保洁制度和环境卫生村规民约。村管理,指各村村委对本村的垃圾运输员、保洁员队伍以及垃圾运输补助经费、保洁经费进行管理。以黄番村为例,各屯依照村规民约向村民收取每人每年10元的环境卫生清洁经费,交由村委会管理。其中每人每年支付6元给运输员作为年度垃圾清运经费,其余4元作为聘请本屯保洁员经费。各村组织屯长与运输员签订垃圾清运合同,明确规定运输员负责将本屯垃圾池内的生活垃圾清运到县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每月清理4次,即每周一次。镇补助,指运输人员除了从群众交的清洁费中拿到一定的清运经费外,每月底运输员凭垃圾填埋场出具的清单,到村委会领取镇政府发放的垃圾运输补助。镇政府通过制定相关补助标准,根据运输员运输的里程,给予每车50元—120元不等的补助。补助金额由村委统计好上报镇政府,镇政府核实后将资金下发给村委,再由村委发放给运输员。非本村确定的垃圾运输员不能享受政府补助。县处理,即屯内生活垃圾由村垃圾运输员直接清运到县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在这个做法的推动下,林圩镇248个自然屯均建成垃圾池,并制定了村规民约。截至9月27日,林圩镇19个村已有16个村212个屯签订垃圾清运合同,占全镇屯数的86.17%;完成垃圾清运费征收的屯有198个,占全镇屯数的80.49%。全镇已有151个屯设有保洁员,占全镇屯数的61.4%,其中,大塘、黄番、甘豆、兴隆、林圩、东庄、东七、联合、新华、将军10个村已全部屯配备保洁员;户户有垃圾桶的屯92个,占全镇屯数的37.4%。该镇清洁乡村工作在马山县走在了前列。

9月28日,记者在林圩镇黄番村看到,该村的15个自然屯正在与垃圾运输员谢广福签订生活垃圾运输合同,各个自然屯也与自己聘请的保洁员签订了合同。“生活变好了,我们也希望干净点,现在有合同在手,我们不用担心垃圾运不走了。”伏兴村伏六屯屯干庞启寿说,对于村民们他也有了个交代了。

记者手记

清洁乡村要敢于放手给群众进行自我管理

正如林圩镇镇长黄云飞所言,屯主体—村管理—镇补助—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清理方式来自于群众,又到群众中去解决了问题。在这个工作方法出炉的过程中,镇村干部与群众,群众与群众之间产生了三次争论。在争论的过程中,林圩镇的干部听取了群众的正确意见,该镇党委政府敢于把清洁乡村的管理权监督权下放到村屯,广大人民群众为此动员了起来,加上政府的引导,动员起来的群众们积极参与,清洁乡村工作的长效机制得以在该镇萌发并进行推行。

事实再一次证明,在实施清洁乡村过程中,走群众路线,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新生中总结出探索实施清洁乡村长效机制得工作思路及方法,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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