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江4月1日起禁渔两个月违法捕捞罚款五万元以下
未来两个月,如果你去饭店吃饭,听到服务员推销所谓的邕江“河鱼”,你可要小心了:从4月1日至6月1日,是珠江流域禁渔期,在邕江里捕鱼算违禁。如果饭店坚称是从邕江里捕捞的,你可以向水产畜牧兽医局举报;如果他改口承认骗了你,你则可以把举报电话打给物价部门。
从4月1日12时起至6月1日12时止,南宁市将禁渔范围定为红水河(马山县河段)、郁江(即邕江三江口至横县百合同菜村段),禁渔期间违法捕捞者,将依法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规渔船,除处罚外,还将扣除其2013年柴油补贴资金。
有市民担心禁捕会影响自己的餐桌。南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副站长王军说,邕江禁捕并不会对市场造成直接影响。“现在市场上大部分水产品都是人工养殖的,而且这次禁捕并不涉及邕江的支流如左江和右江等流域,网箱养鱼也不受影响。”他还透露,部门在检查过程中经常发现,不少饭店用养殖的鱼冒充野生河鱼。
经过调研和向上级部门汇报,今年邕江禁渔期间,对市民开放休闲钓鱼。”王军解释说,“休闲”是不以售卖、盈利为目的,只因为兴趣来钓鱼消遣。虽然再次放开市民垂钓,但执法人员依然会对此进行巡查,如果发现有涉嫌违规的情况,会及时予以干涉。(《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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