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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南宁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超3000元 特色农业产业、电子商务产业和旅游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南宁晚报 2017-05-04 10:0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蕾)昨日,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发布2017年一季度南宁市农村居民收入调查数据。一季度南宁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4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6元,同比增长8.2%。构成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四大项收入均实现不同程度的增长,尤其是特色农业产业、电子商务产业和旅游业等经营净收入的平稳增长,成为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在构成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四大项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246元,同比增长8.6%,占比38.5%,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0.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3%;人均经营净收入为1443元,同比增长6.3%,占比44.5%,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5.0%,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9%;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39元,同比增长10.3%,占比4.3%;人均转移性收入为413元,同比增长13.2%,占比12.7%。

工资性收入是拉动农民收入增长的最大动力。据农民工监测调查数据显示,一季度南宁市本地农民工每月人均工资2503元,同比增长3.5%。据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数据显示,2017年一季度,南宁市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29428人,与上年基本持平。各县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很好地拉动当地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

特色产业成为增收新亮点。除了种植、养猪等传统产业,南宁市各县区积极推动中药材基地、蔬菜基地、水果生产基地等农业特色产业,以及旅游业。同时,电子商务产业的快速高效发展也成为农民增收重要途径之一。特别是横县积极服务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邮政“村邮乐购”、“乐村淘”等三个国内知名大型农村电商平台,目前全县建成120个农村淘宝村级服务站和200多个淘帮手二级分站,日均下单量超过3000件,自开业以来累计完成交易额超过1.1亿元。

土地流转增加财产净收入。截至2017年一季度,南宁市农户承包地流转面积累计达151万亩,比上年同期增长8.5%。农民就近就地从业和流转土地租金收入,不断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和财产净收入的增长。

而转移净收入增长幅度最大,主要原因在于民生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从去年8月起,南宁市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各城区(开发区)及横县、宾阳县由每人每年3100元提高到3500元,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则由每人每年2800元提高到3200元。另外,各类扶持资金落实到位。如,横县发放移民库区补贴3990.1万元,受益移民超过3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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