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吴子贤 通讯员南纪宣)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元旦、春节、“三月三”、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通过廉洁提醒、警示通报、廉政短信等方式提前发信号、打招呼、敲警钟,持续发力加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正风肃纪工作在紧盯坚守中步步深化。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强化警示教育,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现将全市查处的4起重要时间节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宾阳县财政局企业股股长韦东生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中秋节前和2016年春节前,韦东生两次收受宾阳县食品公司经理曾某给予的礼金共计4000元。韦东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隆安县科学技术协会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中秋节前,隆安县科学技术协会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的桑葚酒、月饼票、大米票,并分给单位干部职工。时任隆安县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隆学忠,时任隆安县科学技术协会党组副书记、主席林振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单位干部职工将领取的礼品折价全部退赔。
兴宁区农林水利系统违规收受节礼问题。2016年春节前,兴宁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黄炳功组织兴宁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违规收受监管对象送给的猪肉,并分配给动物卫生监督所干部职工。黄炳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兴宁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黄学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所副所长陆元会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组织未掌握的违纪问题,免予党纪处分;三塘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梁宏国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参与分配的人员将领取的猪肉折价全部退赔。
武鸣区府城中心卫生院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12月,府城中心卫生院借府城镇四喜街卧牛节名义,用公款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及其家属聚餐,共花费7700多元。该院院长曾雷、副院长蒙晓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武鸣区卫计局对该院副院长尹利花、林钟宇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时刻保持防止“四风”反弹的警惕性,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敢抓敢管敢碰硬,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制止;要在重要时间节点严明并重申纪律要求,多措并举提醒廉洁过节,狠刹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等“节日病”,坚决防止各种顶风违纪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决不放过,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坚决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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