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拒执”案审理 4名“老赖”主动还钱
本报讯(记者 梁静 通讯员 廖胜旭 张琦)昨日,隆安县法院审理两起“拒执罪”案。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并积极履行给付义务,一被告人因犯“拒执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参与旁听该案的4名被拘留的“老赖”在庭审结束后,主动表示要履行义务。
滕某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法院判决赔偿被害人家属共计18.5万元。判决生效后,他只支付了约8万元,剩余约11万元没有支付。案件进行至执行阶段,滕某还将其名下的小车和房产转让,转让所得未用于赔偿。隆安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后,滕某才缴纳了执行款本金10.6万元。
另一起案件中,农某因故意伤害被法院判决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1.7万元,但其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赔偿义务。在法官执行期间,农某将自己名下已被法院查封的房屋的一楼出租给他人,一次性收取三年的租金4.2万元,但其至今都未履行赔偿义务。
昨日,两起案件在隆安县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认为,滕某和农某对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两人当庭认罪,法院当庭对农某案作出判决,判处其拘役四个月。
当天的庭审,法院还邀请农行、信用社、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有关人员到庭旁听,让他们了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有关法律规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同时,法院还提审4名被拘留的被执行人到庭旁听,让其认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带来的严重后果。在庭审结束后,4名被执行人均表示愿配合法院的工作,及时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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