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调解员解决专业纠纷
针对一些矛盾纠纷专业性较强的特点,隆安县司法局公开聘任了9名擅长劳动合同、家庭婚姻、医患纠纷、消费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领域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更好更专业地服务人民群众。
今年7月8日,在隆安县医疗纠纷调解室内,县调委会就阮某在县医院做白内障手术失败引起医疗赔偿纠纷一案进行调解。患方与院方就赔偿金额问题发生分歧。患方申请院方赔偿包括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内的金额共计89207元;而院方提出质疑,认为住院期间的误工费等不成立,第一次手术院方无责任,只在第二次手术后在告知义务上存在过错,且对结案后是否需继续治疗、患方是否有收入等存在异议,院方只愿意赔偿3万元。
调解中,专职调解员林大珍先是向医患双方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医患纠纷的特殊侵权责任的举证以及责任承担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医患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赔偿数额问题,林大珍计算了赔偿数额,并向调解当事人指出:在医院承担全责的情况下,大概是赔偿8万元;虽然医院在告知义务上存在过错,但是患者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在发生医疗事故时不应感情用事,借医疗事故索取高额赔偿,建议患方把数额降低。最终患方家属同意降低数额,同意院方赔偿3万元。
(卢艳宇)
主 管:市委政法委
策 划:阎小平
统 筹:玉 莹
供 稿:武鸣区法院 检察院 公安分局 司法局
隆安县委政法委 隆安县法院 检察院 公安分局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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