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勿行“扰民”之举

广西日报 2019-02-20 07:36 大字

响鼓重捶

管弦士

据《南国早报》报道,南宁市民詹女士最近很烦恼,因为她开在横县六景镇的奶茶店店铺招牌被拆已有3个月,进店的客人少了,营业额连续两个月下降。詹女士称,不光是她的店铺,六景镇教育路上其他店铺也都被拆了招牌。“山北山南雪半消,村村店店酒旗招”。酒旗,就属古之店招今之招牌。一块好招牌,对于店家表明自身、吸引客人,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可是,六景镇教育路上店铺的招牌却全部被拆了,这是为何?原来,六景镇正在进行“南宁市生态宜居特色小镇项目”的建设,所以职能部门对教育路上的店铺招牌进行拆除,并计划安装统一制作的招牌。

为了“美化”,而将沿街商店的原有招牌拆除,然后安装统一制作的招牌,这种手段是否有过硬的合法性、足够的合理性,最终效果是整齐划一、美观大方,还是对国民审美、城镇特色的严重打击,在此暂不作分析。如今迫切需要说个明白的是——你把原有招牌拆了,又不及时装上新招牌,这不是扰民是什么?

从新闻看,去年11月,施工人员突然上门将各店铺的招牌拆了,并承诺会在一个月之内重新安装统一制作的招牌。可是到了今年2月中旬,新招牌连影子也没见着。对此,职能部门有关人士对记者解释,春节后用工一直紧张,加上其他街道也正在进行相关改造,导致重装招牌一事推迟了。这样的解释,真能令商家信服吗?最简单的一个道理是:你没有准备好安装新招牌,为什么非要急于拆除旧招牌呢?更别说,施工人员承诺的是“一个月之内”,现在已过去三个多月。而所谓的春节后用工紧张,这又不是什么突发事件,早就可以预见。

做事情,不管初衷有多美好,过程和结果更能检验其“成色”。建设生态宜居特色小镇当然是好事,但为此而持续数月“扰民”,难道事前就没有考虑过哪些环节会出问题?难道出问题后不能从民众角度考虑尽快解决?最关键的是,各地职能部门已经无数次“跌倒在同一条河流里”。比如,围挡改造一条道路,原有道路开挖后,迟迟不建设新路;又如,小区的绿地湖景被毁掉,说是要建设公园,却搞了个“半拉子工程”……将民生工程搞成“扰民工程”,已属不该;无视前车之鉴接连栽倒,则是招致民怨的更大错误所在。

很多时候,职能部门在“扰民”之后,总会强调这个理由、那个理由。可就像此次的六景镇店铺事件,春节后用工紧张等所谓的理由,别说让商家理解,职能部门自己解释起来也底气不足。职能部门确实很不容易,不做事,要挨群众批评;做了但做得不好,又要被百姓责怪。但是,这是职能部门必须具备的担当。不要忘了,你们给群众办了好事、解了难题的时候,百姓也会毫不吝啬给予点赞,甚至一辈子都记住你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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