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获批设立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建成示范基地2.73万亩,示范区农民人均年收入近9000元
本报横县讯(记者/杨波 通讯员/杨芸)1月6日,记者从横县质监局获悉,该县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设立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为该县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激发新动力。
地理标志作为现代农业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是农产品走上国际市场的“通行证”。自2006年横县茉莉花成功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以来,横县在8年间陆续凭借横县大头菜、南山白毛茶、横县茉莉花茶等4个产品相继获得“地标”保护,居全区各县之首,为该县经济发展带来巨大活力。
2013年12月底,横县获批筹建广西首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该县组织制(修)订了两项广西地方标准、4项横县地方标准,形成完整的标准体系。同时,采用“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和“政府+协会+企业”模式,将辖区内大部分企业、农户都纳入示范区创建工作管理体系中。该县还向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16家企业免费发放具有防伪电话查询和二维码查询功能的专用标志,引导企业规范使用地理标志。
截至2014年底,横县已建成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区(基地)2.73万亩,其中,茉莉花1.85万亩,横县大头菜0.78万亩,南山白毛茶0.1万亩。示范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规范使用率达50%以上。示范区农民人均年收入近9000元,同比增收实现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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