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检察官雪中送炭 助被害人家属过春节
■法治故事
黄 薇 朱 琳
“小妮,我们给你送学费来了。”马年春节前五天,1月26日清晨,南宁市检察院的检察官驱车100多公里,前往横县把2.4万元救助款送到了一户刑事被害人近亲属手里,以便他们能过上一个平静祥和的春节。
接过妇女儿童维权岗检察官以及南宁市妇联送上的慰问品和慰问金,17岁的小妮(化名)以及80多岁的爷爷、奶奶连声感谢。
原来,2012年3月,当时未满16岁的小妮经历了一场不幸:父母以及弟弟遇害,被告人已经被法院判决但是没有能力赔偿;一夜之间成了孤儿的她目前只能寄居在叔叔家。知道小妮家的情况后,南宁市检察官启动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为她以及爷爷、奶奶分别争取到2万、2000元的救助金。
在小妮叔叔家中,检察官们细心地询问了小妮的学习、生活情况,以及爷爷、奶奶的身体、生活情况和春节安排。南宁市检察院邀请的心理辅导员对小妮进行了心理疏导。经过一段时间的促膝谈心,小妮总算不再哭泣,拉着检察官的手说:“谢谢阿姨!请相信我,我一定会好好学习,争取考上一个好大学的!”爷爷则两眼通红地说:“谢谢检察院给我们的‘新年礼物\’,我很感动。”
南宁市检察院的检察官表示,这类因暴力犯罪致人死亡的案件往往是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最为激烈的焦点,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下,得到有效的化解。2013年,南宁市检察机关为245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及其家属争取到救助资金59.04万元,刑事救助工作经验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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