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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地:横县 一次侥幸 无证驾车翻下路基 回家团圆美梦破碎

南宁晚报 2014-02-10 06:11 大字

(为节省几十元的回家费用,袁某与阿强相约驾驶无牌摩托车返乡。不料,摩托车翻下路基,至此,阿强与家人团圆的美梦破碎。)

袁某与阿强是横县的同村好友,一同来到南宁市打工。2013年春节前夕,两人相约一起回家过年。为节省下回家路费,他们决定自驾摩托车。

从南宁到家,全程约150公里。对于一个摩托车手而言,长时间的驾驶都是考验。然而,两人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根本就不具备驾驶摩托车的资格。即便如此,二人还是上路了。

为避免交警盘查,他们选择了走尚未正式通车的邕浦公路回家。一路上,两人轮流驾驶。受天气寒冷、路况不好、驾驶技术生疏等影响,袁某驾驶摩托车经过一处桥梁时,因操作不当,撞上了堆放在路边的土渣,导致连人带车翻到了四米高的路基下。

事故中,袁某受轻微伤。而阿强则没有那么好运,身负重伤,在医院抢救50多天,共花费医疗费用4万余元。这之后,阿强家人无力再支付医疗费,不得已,将他接出医院,回家治疗,后因病情恶化,阿强不治身亡。

交警部门认定,事发时正是袁某驾驶,其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横县法院一审认定,袁某需赔偿各项损失15万元。判决生效后,袁某拒绝履行,其外出打工,没有音讯。

该案强制执行期间,法院调查了解得知,袁某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据了解,他打工月收入约3000元。今年1月28日,袁某返回家中过年,法官获悉,驱车前往其家中。

此时,申请人阿强的家属得知袁某回家,做出了让步,将赔偿数额减少至6万元,并表示可以分期偿还。但面对好友亲人的让步,袁某仍是拒绝履行,坚持称当日是被迫驾车,只同意赔偿3万元。鉴于其消极的赔偿态度,法院当即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罚款2000元。

法眼观察:遵守交通规则,不应该成为一句空话。或许,因为规则的制约,我们会受到诸多约束,但若能想清违反规则所带来的恶果,相信这道防线不会被人们轻易地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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