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从宾阳步行到上林先后盗窃10辆单车获刑

南国早报 2021-01-15 14:09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卢荻通讯员农东燕)因为没钱,一名65岁男子通过深夜步行前往上林县城的方式,在当地盗车再骑回宾阳转卖他人,在9个月时间里,先后10次盗取10辆自行车。1月12日,上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黄某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黄某某是宾阳县人,无业,一个人生活。因手头拮据,黄某某起了偷车换钱花的念头。从2019年12月开始,黄某某从宾阳到上林县城实施盗窃自行车。由于没钱坐车,黄某某经常选择凌晨1时左右时间,从宾阳县宾州镇的家中出发步行前往上林县,两地相距40多公里,步行要七八个小时。白天,黄某某伺机盗窃未上锁的自行车。得手后,他骑车往宾阳县二级路方向逃窜,之后将自行车转卖给他人。2020年8月,黄某某被上林警方抓获归案。经查,黄某某先后盗取10辆自行车。

随后,上林县检察院就黄某某犯盗窃罪提起公诉。上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某曾因犯盗窃罪被上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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