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司机神色慌张一查:无资质 顶班的 处理结果:记13分,罚款1050元
司机古某与校车。警方供图
宾阳讯9月11日,宾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国道322线立新亭路段对一辆校车开展例行检查时,查获一起无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对驾驶员古某进行了处罚。
当日上午11时20分,执勤民警在上述路段对一辆号牌为桂AG7×××从县城往新桥方向行驶的校车例行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其神色慌张、支支吾吾,说未随身携带驾驶证。
民警经过核查得知,校车驾驶人古某持有C1类驾驶证,但与校车准驾车型不符,未取得驾驶校车资格。当天,因校车司机请假,古某抱着侥幸心理帮忙顶班,在他开车去年检返回的路上就被交警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古某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处以1050元罚款、记13分的处罚,并依法暂扣校车。
(李斌赵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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