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实习期肇事逃逸 驾照没捂热就被注销

南宁晚报 2020-08-23 04:34 大字

本报讯(记者韦东通讯员李斌唐金财)宾阳县男子郑某在驾驶摩托车出行时,撞倒了行人,肇事后,其不仅没有救助伤者,还驾车逃离了现场,以为这样可以逃避处罚,郑某没想到,仅过了几个小时,就被警方查获。20岁的肇事嫌疑人郑某将面临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刚到手4个多月的驾驶证也将被警方依法注销。

8月20日早晨6时50分左右,宾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宾州镇仁爱北路某药店门前路段,一辆摩托车撞倒行人后驾车逃逸。民警到达事故现场附近后发现,受伤者为一名年老女性,民警立即联系救护中心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

办案民警经过现场勘查并对监控视频排查后,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二轮摩托车。当天下午3时40分,办案民警传唤肇事嫌疑人郑某到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接受调查。郑某对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郑某交代,当天凌晨他驾驶一辆号牌为桂A66×××二轮摩托车从风景路右转驶入仁爱路方向。5时15分,行驶到仁爱北路某药店门前路段时,车头与横过马路的一位阿婆发生碰撞,造成阿婆头部和脚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郑某停车将阿婆扶到路边,因害怕承担事故责任,便抱着侥幸心理一走了之。

根据道路安全法相关规定,因郑某涉嫌交通肇事后逃逸,他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尚在实习期内的驾驶证也将被注销。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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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宾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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