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 男子驾车撞人后逃逸 致伤者伤势过重死亡
?覃某驾车撞人逃逸后被抓获?本报通讯员李斌供图
本报讯(记者韦东通讯员李斌罗明华)6月16日晚,在国道322线宾阳县邹圩镇新窑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老年男子在途经该路段时被一辆机动车撞倒。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不仅未及时救助伤者和报警处置,而且驾驶车辆逃离现场,导致伤者伤势过重死亡。案发后,宾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侦破工作,经过26个小时的努力,在柳州市将肇事逃逸的嫌疑人覃某成功抓获。
6月16日晚11时30分,宾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国道322线邹圩镇新窑村附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现场一片狼藉,路面四处散落着肇事车辆车身的碎片,一名老年男子倒在地上,已无生命体征,肇事者及车辆已经逃离现场。
为了尽快找到肇事者及车辆,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连夜开展侦破工作。民警一方面走访周边群众,寻找案发目击者;另一方面通过视频监控对事发时段经过该路段的车辆开展严密排查。17日晚10时,民警成功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白色未悬挂车号牌的“救护车”,驾驶员为一名年轻男子,已往柳州方向逃逸。办案民警连夜马不停蹄地赶到柳州开展追踪、排查。18日凌晨2时20分,办案民警终于在柳州市柳南区柳太路某停车场将嫌疑人查获,并将嫌疑人及肇事车辆带回作进一步调查。经查,肇事车辆驾驶人覃某是忻城县人,对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覃某交代,事发当晚,他驾驶一辆临时号牌为桂A53×××、有“救护车”标志的新车从柳州出发,准备将车辆送往云南某市一个汽车销售点。当晚11时9分,当车辆途经事故地点时,车头右侧与行人发生激烈碰撞,造成车辆挡风玻璃和车头严重损坏。行人被撞倒后,覃某下车查看现场,由于心里非常害怕,甚至还心存侥幸以为没有人发现,便驾车离开了现场,按原路返回柳州,并将车辆停放在柳州市柳南区柳太路某停车场。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覃某最终还是栽在了宾阳交警手中。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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