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菜刀!宾阳一男子腿筋被砍断 肇事者已找到,双方对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
从天而降的菜刀已断裂。 邓先生供图 邓先生右小腿受伤。 南国早报记者 赵敏摄
南国早报记者赵敏
5月9日,邓先生到宾阳县城建集团都市花园鸿福楼前的路边停车位取车时,一把菜刀从天而降,砍到他的右小腿上,将他的腿筋砍断。随后,警方和物管展开调查。13日下午,有业主称,菜刀是家里老人不小心弄下去的。业主与伤者协商后,对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
事发
一把菜刀从高空飞下
恰好砍到他的右小腿
5月13日上午,记者在宾阳县人民医院见到了邓先生。经医生诊断,他的右胫前肌腱断裂、右小腿皮肤撕脱伤。
邓先生告诉记者,5月9日上午,他将车停在鸿福楼前面的路边停车位上。10时多,他来到车边准备离开。突然,一把菜刀从天而降,正好砍到他的右小腿上,当场鲜血直流,菜刀断成了两截,一截落在车位边的人行道上,一截落在公路上。
旁边一家服装店老板见状,迅速报警。邓先生被送往医院救治。民警和物管上楼调查,但无人承认菜刀是自己扔下楼的。
“如果我再往前面一点点,就会被砍到头了。”邓先生分析说,如果菜刀是自己掉下来的,肯定会落在屋檐正下方,但菜刀断成两截后落在了5米外,可见菜刀是有人往外扔下来的。
争议
伤者认为物管有责任
物管称肇事者负全责
邓先生认为,他被从天而降的菜刀砍伤,与该小区物管管理不到位有关。因此,在暂时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物管应承担一定责任,帮他垫付医疗费。但物管负责人称,应由肇事者负全责。目前,邓先生已花了4000多元的医疗费,都是他自己出资。由于肌腱断裂,他目前不能走路,后期护理还要花不少钱。
宾阳县城建集团盛世物业公司副总经理韦女士对记者说,事发前,物管已在小区楼梯口等显眼位置张贴“请勿高空抛物”等告示以及法律知识。事发后,物管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跟民警上楼调查,未开门的业主或租户,物管也一一打电话询问,希望肇事者出面与伤者处理后续事宜。
韦女士认为,物管已尽职责,此事应由肇事者负全责。“如果物业公司给邓先生出了医疗费,那么以后发生类似事件,物业公司负不起这个责任”。
据韦女士介绍,该小区属于老旧小区,12年前就已交付业主入住,没有安装公共视频。经调查,菜刀坠落位置对着鸿福楼29号、30号房的14户人家,这14户人家的嫌疑最大。“如果警方最终查不出肇事者,我希望当事人将物业公司和这14户人家全部告上法庭。”她说,希望通过法院来督促警方采取技术手段查出肇事者,然后依法判决谁来负全责,以此震慑其他人不要高空抛物。
进展
已有业主称愿担责
伤者索赔4万多元
13日上午,记者来到事发现场,只见鸿福楼共有9层,是商住楼,下面两层是商铺,三层及三层以上均为住宅。菜刀坠落点的上方有一棵树,枝叶茂盛,挡住视线,导致看不清鸿福楼上方的情况。
13日下午4时,韦女士致电记者称,经过物管连日来多方调查,630房的业主刚刚联系物管,称家里60多岁的老人将菜刀放在窗台上,拿东西时不小心碰到,导致菜刀掉下楼。由于老人感到害怕,所以一直没承认。现在,该业主愿意承担伤者的医疗费。接下来,物管将带着业主到城南派出所与伤者进行协商。
13日下午5时30分,韦女士再次致电记者称,邓先生要求业主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修车费以及5天护工费、3个月误工费共4万多元,业主认为太高,双方未达成一致。派出所要求双方于14日上午11时再去协商。
针对此事,13日晚10时许,宾阳县公安局有关人员向记者表示,经调查,违法行为人导致菜刀从高空坠落属实,因伤者伤情鉴定结果还没出来,目前先按治安案件立案处理。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如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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