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非法狩猎野生鸟类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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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梁成龙)宾阳县黎塘派出所日前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大桥镇福龙村附近的稻田边安装捕鸟网和诱鸟器,非法抓捕野生动物。警方赶赴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缴获捕获的国家二级野生动物领角鸮1只以及其他野生动物共20只。近日,宾阳县检察院依法对张某作出批捕决定。
经查,11月4日,张某以500元的价格从宾州镇芦圩农贸市场上购买了8张网及2台诱鸟器,于11月6日21时许来到大桥镇福龙村附近的稻田边布置几十米的捕鸟网,并在网下安装诱鸟器,非法狩猎野生鸟类。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缴获的20只鸟类中,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领角鸮1只(活体),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黑水鸡7只(活体)、普通秧鸡4只(活体)、小田鸡3只(活体)、红胸田鸡5只(活体)。11月17日,宾阳县检察院依法对张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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