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盛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利剑高
本报记者 杨盛
“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利剑高悬,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2015年9月以来,在宾阳县多次召开的专项工作推进会上,相关部门的话掷地有声,表明了宾阳县从严治党,严惩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自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启动以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是出现频率极高的一句话,这透露出纪律审查的一大变化:聚焦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重拳出击
铁腕惩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2015年,宾阳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将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创新执纪审查方式方法,推进正风反腐,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中坚力量,宾阳县纪委班子成员“齐上阵”,制方案分任务提要求,层层传导压力。每周坚持召开专项工作分析会,对重要问题线索进行会商协调、交办督办。截至今年6月底,全县纪委监察机关对反映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立案216件,结案200件,结案率92.6%,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0人,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洋桥镇纪委在巡查期间发现赤泥村委危改房户黄某向村原支书潘某送了好处费4000元,对此,宾阳县纪委高度重视,立即快速核实,以调查潘某为由介入,顺藤摸瓜,深挖案件线索,不到两天便摸清了三名村干以“辛苦费”为名收取危房户共计17000元的情况。
宾阳县坚持快查快结的办案理念,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时间,做到速查速结、快进快出。
抓早抓小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
“要依纪监督、从严执纪、纪在法前,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宾阳县纪委副书记古达仁说。一年来,宾阳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打造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之家”形象,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立足于抓早抓小,通过早教育常提醒、早监督早约束等创新举措,坚决当好维护纪律的“啄木鸟”和“护林员”。
宾阳县印发了《关于围绕“把纪律挺在前面”开展“一书两谈三转四活动”工作方案》,加大对纪律和规矩的宣传教育,县委、县纪委就“两个责任”的落实约谈乡镇(县直)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68人次;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等工作进展缓慢的29个单位和乡镇主要领导进行集体约谈,为广大党员干部筑起了一道道思想道德防线。
“对有轻微问题、苗头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是我们开展工作的方式之一。”古达仁说,2015年以来,宾阳县纪委先后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46人(次),廉政谈话32人,实施诫勉谈话68人(次),函询16人。
正风肃纪
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案件
中华镇三军村原党委书记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中华镇山鸡村一名村干部在实施危房改造申请指标过程中向危改户索要“吃饭钱”,这两起都是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宾阳县纪委在查处案件过程中,指导中华镇纪委出台《中华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章制度》,宾阳县纪委鼓励发案单位从项目管理、财务制度等环节入手,督促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古达仁介绍,目前宾阳县已制订《宾阳县纪检监察机关专项巡查工作制度》等专项工作制度11项,《宾阳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制度》等案发单位管理制度66项,《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决定》等领域普遍性问题制度5项。
在近期召开的集中向群众清退违纪款现场会上,宾阳县25300元违纪款被退还给当事人。3月,宾阳县纪委还在宾州镇、黎塘镇、洋桥镇分别举办了违纪款退还活动,将39000元违纪款退还当事人,起到了教育警示目的。
古达仁表示,未来宾阳县纪委将强力倒逼责任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查处不力的乡镇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又要对党委的主体责任进行问责。贯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坚决从严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欺压群众的行为,失职渎职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作风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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