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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朱新韬通讯员阎小平思陇镇地处宾阳山区当地

南宁日报 2015-09-21 01:48 大字

本报讯(记者朱新韬通讯员阎小平)思陇镇地处宾阳山区,当地人的方言既不是白话,也不是壮语,而是自成一派的“土话”。为方便办案工作,宾阳县法院思陇法庭鼓励干警学习当地方言,在庭审中使用方言,将“法言法语”通俗化、本地化,方便了当地群众参加诉讼,赢得了百姓的信任。

日前,记者来到思陇法庭,旁听了了一场“双语”审判。当日11时许,思陇法庭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当事双方均为思陇本地人。庭审前,法庭征求了双方的意见,采用双语审理。记者注意到,在案件审理的关键部分,审判员用方言以通俗的方式询问当事人;当事人不明白要求“翻译”的,审判员会翻译成方言,再把当事人的回答用普通话告诉代理人。“质证”环节,庭审法官翻译成“哎古”,意思是“请你拿出依据”;“陈述”表达成“你还有什么要说的,还有什么要求”。由于沟通顺畅,庭审一个小时后就结束了。

庭审结束后,记者在法官办公室发现一本干警们学习的“本地版”接待文明用语,上面记载了常用的方言翻译,例如,“对不起,再讲一次得牟”(对不起,您刚才讲的问题我没有听清楚,请再讲一次)。此外,法官还将许多庭审专业术语通俗化,如“被告讲原告讲哦是不是事实”(被告宣读答辩状)。“思陇地处山区,很多人连普通话都听不懂,纯粹用‘法言法语\’根本行不通。你讲本地方言,群众听得懂、听得进,有亲切感,我们工作才好开展。”思陇法庭庭长覃韵宏说。

据悉,2012年8月思陇法庭挂牌成立后,不断探索双语庭审模式,法庭先后开展了“每周学一句”,甚至“每日学一句”活动,还从思陇镇政府的干部中选聘两名民族语言翻译人员,在审判工作需要时,提供语言翻译,协助法庭开展诉讼、调解工作。法庭干警还经常深入偏远山区送达审判书,开展调解工作,既学习熟悉了本土语言,又免去偏远地区群众奔波之苦。

据统计,2014年,思陇法庭共受理民事案件148件,结案148件,80%的案件通过双语庭审,不少案件在开庭前就已被调解成功。

策划:市委政法委

组稿:市委政法委宣传科

审定:玉 莹阎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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