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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法院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李树华先进事迹活动葛

南宁日报 2014-01-02 13:22 大字

宾阳县法院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李树华先进事迹活动。葛琨摄

本报讯(通讯员葛琨记者谭唐)南宁日报12月20日刊出《荆棘鸟的绝唱:生命最后一刻仍用热血铸法魂》一文后,在社会引起反响。12月24日,宾阳县法院组织干警学习李树华先进事迹,拉开了全院学习李树华先进事迹的活动序幕。

李树华同志生前是广西宾阳县法院小额速裁庭审判员,2013年11月7日,因长期带病工作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49岁。他在法院工作20年,长期扎根基层,息诉止争,坚守清贫,忠诚履职,无私奉献,以自己的铁骨丹心诠释了一名人民法官的司法为民情怀,铸就了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忠诚之魂。他的先进事迹在《广西日报》《广西法治日报》和《南宁日报》等新闻媒体相继报道后,在宾阳县法院干警中产生强烈反响,对他怀着一份深深哀思的同时多了一份感动。

在认真组织研读李树华的先进事迹报道后,该院党组经过讨论,决定在全院范围内掀起学习李树华先进事迹活动高潮。在学习过程中要求做到“三个好”,即写好一份学习心得,办好一个精品案,做好一件为民实事。要从“四个结合”学习李树华的先进事迹,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正确把握司法工作方向,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与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相结合,不断增强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提高司法亲和力,争当“平民法官”;与作风建设相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在全体干警中开展一次深刻的思想作风检查,在工作上做到本事厚实、作风务实、为人朴实、知识充实、工作扎实、干事落实,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与“改革创新年”活动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审判长负责制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做好前期试点成效的转承担升。通过学习,要让群众感受到实在的变化,得到切实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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