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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谭唐通讯员李锦山在开展美丽宾阳清洁乡村活动

南宁日报 2013-11-29 11:22 大字

本报记者 谭唐 通讯员李锦山

在开展“美丽宾阳·清洁乡村”活动过程中,宾阳县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融入其中,并以此为动力,推动“清洁乡村”工作引向深入。11月26日,该县召开“清洁乡村”组织建设和队伍管理工作推进会,开展“回头看”,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查漏补缺,宾阳县供电公司等6个单位因履职不力被问责。据悉,该县将用一个月时间再度掀起“清洁乡村”活动高潮,迎接市美丽办年终考核。

据宾阳县组织部部长罗宏周介绍,自“清洁乡村”活动开展以来,宾阳县按照南宁市组织建设和队伍管理组的要求,组建了一支1933人的“清洁乡村”队伍,已分别派驻全县193个村(居)委、40个社区、1715个自然村开展“清洁乡村”工作,覆盖率达100%,城乡面貌得到了很大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工作组管理工作队员不到位;挂点后盾单位不够重视;工作队员作风不实、工作热情不高,在开展工作时走形式、走过场,致使县、镇、村三级清洁队伍没有形成合力,一些地方存在“污染—清理—再污染”的不良循环。

10月16日和21日两天,宾阳县委书记黄宁等县领导分别到古辣镇、新圩镇、露圩镇、武陵镇抽查“清洁乡村”工作时,发现这4个镇的部分社区、自然村等还存在垃圾不及时清理、杂物乱堆放、“门前三包”没有到位等“脏乱差”现象。经查,主要原因是这4个镇的相关责任单位在深入推进“清洁乡村”活动时,工作推进措施不力、工作标准要求不高、群众参与热情不高、履职不到位,以及挂点乡镇县直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存在精神懈怠、作风不严、效能低下等问题。而作为挂点这4个镇相关村委(社区)的宾阳供电公司、县林业局等6个县直单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相关问责办法,决定对以上4个镇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以上6个县直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宾阳县委副书记黄有光在推进会上表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动力,切实抓好“清洁乡村”工作。对于下一步如何开展好“清洁乡村”工作,黄有光要求全县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清洁乡村”整治工作,迎接市美丽办年终考核,同时开展考评工作,把“清洁乡村”工作与绩效考评、年终考核等挂钩。此外,要开展“回头看”,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查漏补缺,进一步把网格化管理、“门前三包”制度等措施落实到位,并要谋划好明年“清洁乡村”工作。

就目前“清洁乡村”活动尚存在的一些乡镇“脏乱差”现象反弹严重、“清洁乡村”工作“干部干、群众看”的格局未能有效转变等问题,罗宏周表示,“清洁乡村”工作的关键点是将群众主体作用发挥出来,因此,各部门、各单位、各工作队员必须进一步发动群众,形成人人动手、全民行动的氛围,推动“美丽宾阳·清洁乡村”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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