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环境违法企业和环评机构被曝光
本报记者 李新雄 本报通讯员 陈 芸
南宁市依法取缔宾阳县沙江流域87个土法造纸作坊,责令43家造纸企业停产整治,并彻底淘汰11家制革企业;桂林市灌阳县对63家无证无照选矿厂采取停止供电、查封生产设备等措施;贺州市依法清理水源地保护区内网箱养殖、畜禽养殖场97个;崇左市对20家洗选矿场、小炼油厂等非法生产单位予以取缔……
9月26日,自治区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区通报今年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清查大整治的阶段性成效,并曝光7家环境违法企业,通报批评在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下简称环评)中存在问题的9家环评机构。
1 查出环境风险隐患单位1935家
自治区党委、政府今年决定在全区进一步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清查大整治行动,并将此次行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服务四清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大行动的时间为今年7月至9月底,重点清查、整治饮用水源地、重点流域区域、非法生产单位、重点行业企业(包括有色金属冶炼、电解锰、制革、酒精、造纸等行业)、重点尾矿库等环境安全隐患,以及环境安全监管防控能力建设等。
截至9月初,全区大排查行动共查出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1540家,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单位1935家。检查尾矿库599座,检查率100%,发现病库239座,存在环境和安全隐患的尾矿库67座。目前,各地正在对查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贺州市对查出的756家证照不全或无证照的小冶炼、采选矿点非法作坊、窝点予以取缔,拆除设备1176台(套),拆除工棚(厂棚)面积12万多平方米;柳州市对柳江县思荣锰矿区、融水太平锡矿区、柳东锰矿区等重点矿区进行整治,取缔非法采矿点6个、洗选矿点42个,炸毁窿道3个,扣押洗选矿设备6台(套),拆除或炸毁采矿设备68台(套),拆除工棚80间,刑拘涉嫌非法采选矿人员1人;河池市对已关闭取缔的96家有色金属企业全部停止生产用水用电;防城港市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企业14家,已关闭取缔非法生产单位1家,停产整治5家,限期整改8家。
在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隐患进行清查整治工作中,各地针对水源地周边工业污染源、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采砂等影响水源地水质问题,采取责令限期整改、清除或关闭等措施。
2 7家环境违法企业被公开曝光
“这次大排查的一大亮点是不漏掉一家企业,不放过一处疑点,对排查出来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采取坚决措施予以整治,做到该清理的一律清理、该整改的一律整改、该淘汰的一律淘汰、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布会上,自治区环保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钟兵明确表示打击环境违法企业绝不手软。
钟兵表示,一些环境违法企业屡教不改,对环保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置若罔闻,为了警示和震慑环境违法企业,进一步增强企业环境守法意识,会上向媒体公开曝光近期查处的7家环境违法企业,接受公众监督(具体企业详见附表1)。
(附表1)7家环境违法企业名单
处理情况
自治区环保厅已致函崇左市政府,商请其督促宁明县依法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落实相关整治要求和措施。
贺州市环保部门将依法依规按程序查处。
将由地方环保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已对其立案调查。
崇左市环保局已于2013年8月提出该项目环境问题的整改意见报崇左市政府协调处理。
自治区环保厅决定对这两个项目依法进行查处。
序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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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6
7
违法企业名称
崇左市宁明天弘
有限公司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望高合众矿产品购销部
柳州中色锌品
有限责任公司
武宣县荣隆废渣再生利用金属有限公司
崇左市城市生活
垃圾卫生填埋场
融安县泗顶镇
凌志得三牛眼铅锌矿
融安县板桥
乾旺铅锌矿
违法事实
该公司年产1万吨食用酒精异地技改项目未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并已投入生产。
该企业电火法生产冰铜渣项目未经环评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此外,其生产原料为含铜、铅的电锌铅泥、铁烟灰等冶炼废渣,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据今年3月至4月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发现,该公司车间排口废水汞、镉、铅、砷超标排放。
该公司涉嫌于2013年6月非法将收集的含重金属危险废物,转移至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柳州市鼎立废渣回收有限公司贮存。
该项目未经自治区环保厅同意于2009年10月擅自投入运行,至今未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运行后出现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渗漏,未建设垃圾分拣设施和事故应急池等,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2012年7月,崇左市环境保护局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崇左市城市垃圾填埋场项目,但现场检查发现项目仍然在生产。
该企业铅锌矿续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年4月获自治区环保厅批复,由于市场等原因停产多年,至今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未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该企业铅锌矿续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年8月获自治区环保厅批复,由于市场等原因,2007年停产至今,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未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3 9家环评机构被通报批评
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措施和环节。但是,自治区环保厅在环评管理过程中发现,部分环评单位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一些环评单位在承担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业务时,不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开展工作,存在项目现状调查不全面、工程分析不清楚、环保措施分析不到位等问题,有的环评报告书质量问题突出,有的甚至拒不接受项目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性质极为恶劣。”钟兵说。
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环评领域工作秩序,自治区环保厅决定对9家存在问题的环评机构进行通报批评,提出限期整改的处理意见。(相关名单详见附表2)。
“我们将约谈上述9家环评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开展整改的环评机构,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请环保部降低其环评资质等级直至吊销其资质证书。”钟兵称对违反环评机构资质管理规定、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环评机构将予以严肃处理。
9家被通报批评的环评机构 (附表2)
机构名称
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河北嘉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娄底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荆门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崇左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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