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被批捕
近日,成都双流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抢劫 “一号专车”司机致人死亡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李某某系营山县人,今年26岁,无业。2015年6月,李某某因婚期将近面临较大经济压力,铤而走险决定抢劫。他办理了假身份证、移动手机卡,购买了电击枪、刀具、胶带、乙醇等作案工具,伺机实施。
6月28日晚,李某某通过手机下载“一号专车”软件,意欲抢劫专车司机钱财。
随后,李某某使用“一号专车”软件并选择豪华车型服务,与驾驶白色路虎极光越野车的被害人黄某取得联系。当日23时30分许,黄某驾驶路虎极光越野车在成都金牛立交附近搭载李某某后,沿三环朝李某某指定的目的地双流行驶。当车行驶至武侯区时,李某某谎称下车上厕所,要求黄某将车停在僻静处,随后趁黄某不备,李某某拿出电击枪电击黄某身体,黄某强烈反抗。期间,黄某的脚部被车内安全带缠住,导致驾驶室车门无法关闭,李某某使用刀将黄某脚部刺伤后强行关闭车门。其后,李某某为了逃离现场,在黄某脚部被安全带缠住的情况下,以100公里的时速驾车行驶八公里,致使黄某被拖行致死。6月30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本案系针对打车软件司机实施的严重暴力侵财案件,该案案发后,引发了社会和媒体对打车软件司机、乘客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
双流县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针对该案进行了研判,并及时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全案证据。
(本报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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