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报销被要求开探亲证明 医保局称无需证明、已批评经办人
怎么回事?
探亲地社区:
去年成都已经取消了298项证明,其中就包括“探亲证明”
老家医保局:
异地就医报账,需提供居住证、暂住证或务工证明、探亲证明
应该这样!
异地突发疾病医保报账流程:
出差、旅游、探亲等原因临时在异地突发疾病需急诊和抢救,需要提供社会保障卡、入院记录、急诊或抢救病历等资料,通过现场申报、电话传真、网络传输等方式,向医疗保险缴纳属地备案。如果没有备案,带上急诊病历等资料也可以回到属地医保局报账。
一边要“探亲证明”,一边说“开不了”。不久前,在为母亲办理医疗报销时,张先生(化名)遇到了这样的尴尬。
张先生介绍,此前居住在老家西充的母亲来成都探亲,其间突发疾病入住成都某三甲医院,出院后在老家报销医疗费时被医保局要求需要出具“探亲证明”才行,但张先生所在社区并未为其出具,“社区说这个证明早就取消了,现在开不了。”
“既然现在都开不了了,为什么还要喊我们开这样的证明呢?”张先生实在不明白。
报销
来成都探亲生病住院
老家报销被要求开“探亲证明”
经过一番周折,张先生母亲的医疗费用最终报了下来,但他还是有些不吐不快。
事情要从不久前说起。“之前我妈从西充老家来看我,在我这里住了一段时间,期间就突发疾病住院了。”张先生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母亲当时被送到了华西医院急诊科,后来诊断是肺病,住了大概半个月的院,各项医疗费用总共花了三四万元。因为母亲在老家买有新农合保险,想着是异地就医,他还曾向当地医保局进行了电话备案,“说了一下这个情况,表示要在成都这边看病。”
病情好转出院后,张先生将母亲送回了老家,随后便准备材料到当地医保局报销医疗费用。“成都医院这边的病历、住院证明、结费清单等所有相关的东西都准备好了的,加上她参保的一些材料。”张先生说,不过当他来到当地医保局时,工作人员表示还需要一些证明材料,“其中医院的好办,很快就补上了,但是还有一个“探亲证明”就遇到了麻烦。”
张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当地医保局给出的市外住院报账所需资料,其中提到,“外出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暂住证或务工证明、探亲证明”。此外,他提供的与医保局工作人员的通话录音中,工作人员也表示,需要成都社区先提供一个病人的探亲证明,“证明这个病人在你这儿来探亲的”;同时称“你可以南充转成都医院,但你母亲是直接去成都看的,她是外来人员”,“这个是医保政策,我们必须要证明手续”。
“我理解肯定要有材料证明母亲在这边突发疾病住院,但成都这边又开不了探亲证明啊!”张先生说。
尴尬
无法开具“探亲证明”
社区称去年已取消
咨询完医保局工作人员后,张先生又来到其居住小区所属的社区,请求社区帮忙开具一份母亲来成都的“探亲证明”,但遭到了拒绝。“说早就不开这种证明了,之前就取消了。”张先生说。
据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消息,2017年4月5日,成都市政府第14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成都市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并于当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份清单仅保留了15项证明,取消了298项证明,同时要求,凡未在清单范围内的证明事项,成都市各级各部门一律不得要求办事群众提供村(社区)证明。
昨日,社区工作人员向成都商报记者表示,也正因为如此,成都“探亲证明”被取消,无法开具。“以前在还未出这项政策的时候,是可以开的,但现在开不了了,已经统一取消了,超出规定的15项证明的都不能出。”工作人员边介绍边引导记者,“你看,门口就张贴得有具体的15项证明清单。”
除了张先生居住的社区无法为他出具“探亲证明”外,记者走访的多个社区均表示,无法出具该证明。
“一边说要,一边又说开不了。”张先生感到很迷惑,“既然现在都不开了,为什么还要喊我们提供这样的证明呢?”
回应
患者突发疾病异地就医
不需开“探亲证明”
10月16日,成都商报记者前往西充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就此事进行了采访。
“如果患者在探亲期间突发疾病在异地就医,只要提供急诊相关病历、治疗和缴费发票等,都可以进行报账,但报账时间最迟不能超过次年的3月份。有些患者回来报账没得急诊病历,原则上不予报销。”负责异地报销工作的信息股工作人员赵洪标向成都商报记者解释说。
成都商报记者查询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南充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有这样的规定:出差、旅游、探亲等原因临时在异地突发疾病需急诊和抢救临时备案,需要提供社会保障卡、入院记录、急诊或抢救病历等资料,通过现场申报、电话传真、网络传输等方式进行备案。
“病人在探亲期间异地就医,回来报销需要提交急诊或者抢救病历,不用开探亲证明。”西充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对于张先生反映自己母亲此前回来报销时被工作人员告知要求开具“探亲证明”的说法,该负责人说,医保局过去确实让异地就医的病人在回来报账时开具探亲证明,但“这个做法去年就已经取消了,可能是宣传资料没有及时变更,由业务经办人员口头告知,因业务量大,并未能做到一一告知,造成了误会”。
上述负责人说,目前已经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更换了相关宣传资料,同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
南充市医疗保险局异地就医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南充没有“探亲证明”这种说法,如果患者是在探亲访友期间突发疾病需要异地就医,只需在出院之前,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向医疗保险缴纳属地备案就可以;如果没有备案,带上急诊病历等资料也可以回到老家的医保局进行报账。
(原标题:《母亲来成都,生病住院回老家报医保被要求开探亲证明;这个“探亲证明”到底该不该开?当地医保局:不需要该证明,是业务经办人员错误告知,已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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