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金迪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合作人公告
西充县旧城老公安局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迎宾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经西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2013〕254号和西发改〔2014〕122号文件批准建设。西充县人民政府授权西充县金迪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国有独资企业)作为项目业主,组织项目实施。为快速推进项目建设,现诚邀项目合作商共同投资项目建设。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西充县旧城老公安局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迎宾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二)项目地点:西充县旧城老公安局片区、迎宾大道棚户区(三)项目建设内容(最终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1、旧城老公安局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约30亩,可用于商住和商业开发用地约22亩。建设内容包括:修建还房(含部分经营门面)、商品住宅、商业门面、市政道路、桥梁、派出所等其它配套设施。
2、迎宾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约303亩,可用于商住和商业开发用地约290亩。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立面改造、市政道路改造及建设、修建还房(含部分经营门面)、修建商品住宅和商业门面等其它配套设施。(四)建设工期:
1、旧城老公安局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期为26个月。
2、迎宾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期为60个月以上。(五)投资估算:220000万元(合同金额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工程结算以审计报告金额为准)。
1、旧城老公安局棚户区改造项目概算投资50000万元。
2、迎宾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概算投资170000万元。
二、投资合作人需具备的条件
(一)投资合作人可以是独立企业,也可以是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组成的投资联合体。(二)投资合作人中的企业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人自有存款5000万元人民币,或银行授信余额应在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提供银行证明)。(三)投资合作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四)省外企业须按川建审[2010]283号文件要求提供《四川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及按相关规定办理的相应手续。(五)投资合作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 ; 企 业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 近 两 年(2012.7-2014.7)无亏损。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投资合作人的确定办法
首先,我司通过媒体公开征集投资合作申请人;符合条件的投资合作申请人需递交《投资合作申请文件》和缴纳投资合作诚信保证金3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合作诚信保证金一经缴纳不可撤销,被确定为正式投资合作人的,该保证金转为投资合作人出资股份;未被确定为正式投资合作人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次,我司组建投资合作人考察组对投资合作申请人进行考察,再通过谈判的方式约定合作的主要条款。最后,考察组成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正式投资合作人,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其签订《棚改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如公开征选项目投资合作人失败,我司将通过邀请的形式确定投资合作人。
四、共同投资合作原则
(一)我司与被确定的正式投资合作人为共同投资人,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一家项目投资合作公司(投资合作人的相关资质应无偿为项目提供使用),为旧城老安局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迎宾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承担项目具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被选定的正式投资合作人的出资额必须大于或等于共同合作出资总额的51%,项目投资合作公司的具体注资数额协议约定。(二)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按国家规定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的,按国家规定办理。(三)投资合作人按其出资比例分享投资利润,承担投资风险。(四)投资合作人在完成约定公共(益)设施投资、土地征收、还房工程建设、可用商业开发用地熟化前,不得从投资合作公司退股(不可抗拒力除外)。如需转让股份须清算盈亏后转让股权,其他投资人对转让的股份有优先购买权。(五)投资合作公司的经营状况每年进行审计结算,收益的70%首先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提存管理费用后,用于本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分红。(六)项目建设资金超出投资合作公司注册资本金时,投资合作人可各自利用渠道融资进入投资合作公司,用于项目建设,融资成本超过10%年利率的,经共同投资人双方确认同意,按实际年利率计算融资成本;低于10%年利率的,投资合作公司按10%的年利率计算融资利息进入项目公司。
(七)项目建设收入优先用于偿还共同投资合作人确认同意的到期融资本息。如未到还款期,需共同投资双方参与的项目,该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融资人同意,利息双方另行约定。
(八)投资合作公司可作为财政融资平台,为财政融资所发生的财务关系及法律关系由财政承担。
五、投资回报来源
1、可取得开发用地约312亩,获得开发利润。
2、我司协调国家政策性贷款不低于1亿元。
3、我司积极争取政府给予的棚改项目政策性支持。
4、项目建设利润(国家规定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建设的项目外)。
六、投资合作申请人资料领取及报名
(一)投资合作申请人请于2014年7月23日至2014年7月2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至西充县金迪投资公司办公室(地址:四川省西充县晋城镇府南东路电信大楼二楼)领取相关资料。
(二)领取资料时应提交的资料
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建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申请的)、省外企业入川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三)报名:投资合作申请人请于2014年8月5日前(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至西充县金迪投资公司办公室(地址:四川省西充县晋城镇府南东路电信大楼二楼)报名,报名时需递交《投资合作申请文件》和合作诚信保证金缴纳收据。
投资合作诚信保证金缴纳信息:
账 户:西充县金迪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西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晋城信用社
账 号:88130120059622114(四)本次招商公告在《四川日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西充县金迪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西充县晋城镇府南东路(东江大酒店对面)电信大楼2楼
邮编:637200
联系人:毛女士 18086913707
电话:0817-4206155(办)
传真:0817-4206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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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西充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