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人社局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14年是四川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年”三年活动的最后一年,蓬安县人社局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强化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基层调解化解劳动争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工作力量。明确要求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并配备一定的专兼职调解员,落实必要的办公场地和予以经费保障。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要求各乡镇要认真学习有关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法律法规,并在调解工作中灵活运用。大力推进“六本五挂”制度建设,提升基层调解组织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中的公信度和影响力。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工作程序。对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工作程序做了具体规定,同时,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积极组织乡镇调解员参加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
四是创新工作方式, 多方参与调解。 对劳动争议,积极引导当事人到乡镇调解中心申请调解,并且加强对调解结果的反馈,如调解不成功,要求调解中心书面说明情况,并且告知当事人及时申请仲裁。
五是强化检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加强对调解中心案件调处的跟踪管理,对劳动争议案件调处情况要求乡镇每月书面报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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