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动车肆意街头 既“霸道”又无上路资格
经过多年发展,共享单车这一称法多少有点不准确。按照字面意思,单车主要是指自行车,而目前南充市大量存在的共享单车主要是电动车,称之为共享电动车更为准确。按照相关法律,电动车在上牌后才能上路行驶。当记者对大量共享电动车进行调查后看到,共享电动车不仅存在“霸道”,并且几乎都没有上牌照,根本不具备上路行驶资格。
王府井外道路变成停车场
8月30日下午, 记者在高坪区鹤鸣路与望鹤路相交处看到,道路北侧、王府井购物广场外长约300米的非机动车道上,停放着大量共享单车,此外还有私家电动车。一眼望去,非机动车道成为了“停车场”。
共享单车队伍末端是一座港湾式公交站台。按照相关规定,公交站台前后30米范围禁停,该处大量共享单车已进入了禁停区域,由此造成公交车进站困难。许多公交车在距离站台台阶5米处停靠,供乘客们上下。
该处道路南侧人行道上也投放着大量共享单车,但数量赶不上北侧。 市民刘先生表示,骑共享单车到该处停放的市民,主要是前往王府井。停放在南侧人行道上后, 需要经斑马线过街。不少骑行者为了“省事”,便停放在道路北侧非机动车道上,甚至经常出现共享单车在该处逆行后停放。
部分共享电动车擅自投放
对高坪区鹤鸣路、 东顺路以及顺庆区涪江路、 文化路和嘉陵区建兴路上停放的大量共享单车进行观察后记者注意到, 靠人力骑行的自行车不到总量的20%,80%以上属于共享电动车。 这些电动车车尾处均预留有安装车牌的位置,但却没有一辆共享电动车上牌。
“按照法律、法规,电动车应该上牌才能够上路行驶, 没有上牌的电动车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邓维表示,目前,城区内投放的共享单车、 共享电动车存在一定乱象, 主要是因为各管理部门对共享单车、 共享电动车管理还存在权责不是很明确, 因此存在一定的管理真空地带。
邓维介绍, 交警部门目前了解到,部分共享电动车品牌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城区内进行投放。按照规定,最高时速超过25公里/小时, 电机功率超过400千瓦的电动车属于超标电动车。当交警部门对市面上所有品牌的共享电动车进行检测后发现,“美团”共享电动车最高时速超过了25公里/小时,属于超标电动车。
南充晚报记者 乐校臣 文/图
记者手记
当共享单车保有量不断降低, 共享电动车保有量不断上升后,不仅依然还存在“霸道”的乱象, 同时还存在另一个问题: 由于没有上牌照, 大量共享电动车根本就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 即便共享电动车上预留有安装牌照的位置,但事实上,大量不具备上路行驶资格的共享电动车, 不断穿梭在南充的大街小巷。 出现这一现象的背后, 不禁让市民有一些疑问: 共享电动车运营方在投放前, 难道不知道应该对车辆上牌照吗? 在没有上牌的前提下, 大量共享电动车为什么能够进行投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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