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女友被骚扰 小伙冲动伤情敌
一对恋人分手后, 女孩又找到了新的对象,但前男友仍对她念念不忘, 经常给她打电话、发短信, 引起她和现任男友不满。当一对情敌在电话 中 大 骂 一 场后, 怒气难平的“现任”找来两名帮手, 持刀找上门报复, 将情敌打伤。日前,顺庆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了判决。
分手后 电话骚扰前女友
潘刚和女友史潇一向相处融洽。2018年春节后,两人的生活却蒙上了一层阴影,史潇的前男友钟杰不停地给她打电话、发短信进行骚扰,当她把他拉黑后,他又换其他号码打来。
2月18日晚上,史潇和潘刚在蓬安县城一家餐馆吃完饭后,钟杰又给史潇打来电话,史潇把手机递给了潘刚。潘刚接听后问对方是谁,钟杰说:“我是史潇以前的男朋友,有事找她。”潘刚问对方想干什么,二人在电话中互骂起来,钟杰便挂断了电话。潘刚又用自己的手机拨打钟杰的电话,钟杰没有接听,而是在微信上添加潘刚为朋友,双方继续在微信上打口水仗。钟杰把潘刚拉黑后,二人又用短信互相骂架。骂了一阵后,又相约见面“决斗”。钟杰问明潘刚的位置后,便让他等着。
气难平 现任男友找上门
这之后,钟杰和潘刚仍在短信上互相谩骂。过了一阵,潘刚问钟杰怎么还没来,钟杰说他在蓬安相如广场等潘刚。潘刚一溜小跑赶到相如广场,前后左右找遍了,也没见到钟杰,又问钟杰,他说堵车,还在路上。潘刚又等了10多分钟,还是没看到钟杰,便知对方在耍他。他问钟杰究竟在哪里,钟杰这才说,他在眉山家中。
接下来几天, 二人仍不时打电话或发短信互骂。2月20日晚上,钟杰回到南充,潘刚得知后,给他的两个朋友打电话说,有一个人欺负他女朋友,还想跟他打架,他准备去收拾那人,请两个朋友帮他助威。二人都答应了。
2月21日,潘刚和两个朋友从蓬安赶到南充。当天下午4点多,3人来到了顺庆城区钟杰所在公司办公室门外,潘刚手持一把折叠刀,上前敲门,门打开后,潘刚径直走进室内,到处搜寻,很快来到一个正趴在电脑桌前睡觉的男子身边。 该男子这时醒了过来,潘刚发现他很像微信上钟杰的头像。
打伤人 赔偿损失还领刑
那人正是钟杰,潘刚收了刀,猛地扇了钟杰一耳光。钟杰站起来打了潘刚面部一拳,潘刚便用拳头猛击钟杰的面部和鼻子,潘刚的两个朋友也围上来打了他两下, 钟杰的两位同事上前制止,几个人相互推搡了几下。潘刚见钟杰鼻子出血了,便住了手,和两个朋友下楼走了。
钟杰随即打110报了警。顺庆区公安分局东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取证。 钟杰被送到医院治疗,后经法医鉴定,其鼻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潘刚逃往西藏拉萨,2018年6月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潘刚到案后, 其亲属代他赔偿了钟杰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钟杰的谅解。日前,顺庆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潘刚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文中人名系化名)李旸 南充晚报记者 何显飞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全省十佳律师事务所———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主任任静: 故意伤害罪, 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 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刑法》第234条规定:(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三)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被告人致人轻伤, 犯罪情节比较轻微, 且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 故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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