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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实施会带来哪些影响?

广安日报 2017-07-12 03:45 大字

□本报记者卢琴

7月1日起,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新《办法》要求经销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新规实施效果如何?对市民的影响有多大?为此,近日,记者走访了广安市部分汽车经销商和市民。

消费者:

利好消息希望能严格执行

“购车新规对我们这些准备买车的人来说无异于是一个利好。”7月4日,市民冯巧女士告诉记者,6月初,她准备买车。经过朋友、同事的推荐和自己多方查询资料、查看图片对比后,最终看中了一款奔驰C200的小汽车。正当她准备购买时,却发现整个广安市都没有这款汽车销售,但在南充的奔驰4S店里,她看到了这款车。“原来这款车还有区域销售限制。南充4S店的工作人员说如果我要买这款车,需要持南充的户口,并且要绑定南充的牌照和保险,所以我很纠结。”冯巧说,“一方面,我没有南充的户口,虽然可以拿亲戚的户口去购车,但户头是亲戚的,以后万一车辆出了状况,会连累亲戚,人家心里也不太乐意;另一方面挂南充的车牌总是没有本地车牌方便。”

7月1日,新《办法》正式实施后,冯巧可以拿自己的户口,去南充提车,并且开回广安上户,“我已经订好了,车到了就提货。”

与冯巧有同样感受的市民还不少。“4S店在很多时候仗着独家销售,任意提价,绑定消费,消费者敢怒不敢言,新规出台后,我们有了更大的购车选择空间,也可以对4S店的绑定保险销售说‘不\’了。”市民刘茂洋说。

“不能加价销售这一条对消费者十分有利。”市民唐长江表示,虽然一般的4S店都明码标价,但是某些紧俏车型一直供不应求,4S店加价销售的现象屡见不鲜,新《办法》实施之后,这种情况肯定会有所改善。

经销商:做好营销和服务一样能赚钱

新《办法》打破了单一品牌授权售车模式,允许授权和非授权销售模式同时存在,经销商可以销售不同供应商的产品。也就是说,今后4S店可以多品牌经营,并且鼓励互联网售车这一大潮的发展。

对此,广安市多家4S店表示乐于接受,江淮4S店销售负责人王先生表示,虽然江淮的车型不少,但因为品牌单一,每月销量有限,想要依靠专营单一品牌盈利难上加难,新《办法》给他们带来了福音,他们在经营自有品牌的同时,也可以销售其他品牌,这或许可以弥补一些原来单一品牌经营带来的亏损。

普通汽车经销商对此更是喜闻乐见,“可供选择的品牌多了,销售方式也更加多样,大家打破了买车非去4S店的固定思维,我们的销售店只要牢牢把握住车行资讯,多销畅销车型,自然会越来越受关注。”

真正感到压力的是一些一线品牌的4S店,缺少了区域和专营的保护,他们在市场竞争中的压力会更大。但他们仍对市场发展充满信心,某德系车品牌4S店负责人孙先生表示,如果得不到一个品牌的授权而销售该品牌,返点、技术支持等方面都无法和授权店竞争,所以4S店的销售依然占有优势,并且该店早已致力于网络售车平台的发展,每月从网上接到的订单有十多台,并且占比正在上升,这对4S店来说是有益的补充。由于4S店拥有专业的保养技术,还是有很多消费者仍愿意选择到4S店维修保养,只要在售后方面做好营销和服务,一样能赚钱。

记者手记:

一直以来,汽车经销市场的“水很深”、套路多,有些经销行为甚至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新《办法》的出台就是为了使汽车经销市场更加规范化,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但新《办法》要为消费者真正带来实惠,还需要各方的努力,比如相关部门要出台相关的监管措施,开展严格的执法检查、市场监管,对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公平交易规则和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加强对新《办法》的宣传力度,让广大消费者知晓这一行业新规,了解各种投诉维权办法,懂得用新规则去识破和抵制市场上的各种霸王条款、欺诈行为及有违公平的套路,鼓励消费者积极维权等等。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规范汽车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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